佛山市民舉報村官受賄 獲市紀委監委5萬元獎勵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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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佛山市群眾張華(化名)因舉報村官受賄,近日在佛山市紀委監委舉報中心領取了5萬元(人民幣,下同)獎金。

此前,張華向紀委監委實名舉報2名黨員村幹部收受賄賂侵害村民利益等問題。經查實,被舉報的村幹部利用職務之便,在樓盤工程建設、房產銷售等事項中收受承包商好處費數百萬元。兩名村幹部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違紀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2013年,廣東省紀委出臺了《關於獎勵舉報有功人員的暫行辦法》(下簡稱《辦法》),根據舉報人員對舉報材料的真實度,配合度以及案情查處結果等標準,分5萬、1萬、5000元、1000元等四個等級獎勵舉報有功人員。這次張華受獎,也是《辦法》實施以來廣東佛山誕生的第一筆「頂額獎勵」。包括此次獎勵在內,佛山市近兩年來共獎勵了6名實名舉報有功人員,涉及獎勵金額6.1萬元。

(佛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