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醫院對病人注射過期藥 家屬怒提訴訟 病人去世仍未開庭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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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一名顱內出血患者2015年做完開顱手術後,被醫院員工注射了過期三個多月的藥物。家屬聲稱醫院這一過錯導致了病人的病情惡化,於是將醫院訴至法院。然而,該病人於今年2月病逝,此案卻還沒有開庭。

近日,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的一名患者家屬段宏(化名)表示,三年前,其岳父王某在河南省伊川縣人民醫院住院做完開顱手術後,被注射了藥物「甘油果糖氯化鈉注射液」。當年7月10日,王某家屬發現注射過的藥物標示的有效日期是2015年4月,當時已經過期三個多月。家屬又發現王某並不是唯一一個注射該過期藥物的病人,另一個同病房的病人也注射過同樣的過期藥物。

家屬發現王某注射過的藥物標示的有效日期是2015年4月,注射時已經過期三個多月。(澎湃新聞)

段宏稱,岳父王某在手術後,顱壓一直居高不下,又再次做了開顱手術。家屬認為王某病情加重與被注射過期藥物有關,並質疑醫院曾向王某注射多瓶過期藥物。王某家屬遂以王某的名義向醫院提起訴訟。

涉事藥物「甘油果糖氯化鈉注射液」的說明書顯示,該注射液是一種組織脫水藥,主要用於治療腦水腫,降低顱內壓,防止腦疝等。醫院承認給王某使用了一瓶過期的藥物,但表示患者病情惡化為自身發展導致,與醫院的醫療行爲無因果關係。而法院委托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意見書認爲,醫院給王某使用過期藥物存在過錯,但該過錯與患者病情惡化的情況僅存在輕微因果關係。

至2018年2月3日,王某病逝,法院尚未就此案進行審理。但王某家屬不認同涉事醫院的陳述以及鑒定中心出具的意見書。目前他們已變更訴訟人,準備重新向法院提起訴訟。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