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看《戰狼》熱血沸騰購主角同款仿真槍 涉非法買槍判囚三年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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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上映的軍事題材動作電影《戰狼2》票房高達56.91億人民幣,創下中國票房紀錄。雖然電影在內地評價甚高,不過其所宣揚的民族主義情緒也受到不少詬病。
17日晚,微博網友「@戰狼的代價」發文稱,其丈夫南京市民白振華在看過電影后深受其「軍事及愛國情節感染」,進而對片中演員使用的武器裝備產生興趣,上網購買了兩隻仿真槍,不想卻在去年9月被警方以「非法買賣槍支」罪名逮捕,昨日(17日)遭南京玄武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戰狼的代價」喊冤,稱丈夫是「守法愛國青年」,並稱近年中國上映多部軍事電影培養愛國軍事迷,但「現在滿腔愛國衛國之心的軍迷們卻因此陷入了牢獄之災,公正何在?」

網友「@戰狼的代價」發微博為夫喊冤。(微博截圖)

據白妻介紹,白振華觀看電影以後,上網搜索主角吳京在電影中使用的武器的信息,產生了收藏仿真槍的想法, 「他覺得能擁有一把仿真槍模型擺在家裡是多麼美滿的事情」。

從香港水客處購得高質量仿真槍

2017年8月,白振華通過網絡購買了一把仿真槍收藏,隨後同月底又以同樣的方式購入另一把高質量仿真槍模型,「據說從香港水客過來的」。

白妻聲稱,白振華購買仿真槍無任何主觀犯罪故意,沒有任何轉賣牟利行為,僅作為娛樂收藏,從未對外展示。

不過,警方還是在2017年9月12日將白振華逮捕。今年7月17日,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白振華有期徒刑三年。其餘涉案人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緩刑處罰。

白妻表示丈夫愛國守法,法院如此判決「公道何在?」,指南京公檢法「喪盡天良」,並稱:「我愛我的祖國,但我的祖國卻不愛我。」

「@戰狼的代價」在微博上發布的家庭照片,右為白振華。(新浪微博)

據了解,2018年3月,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曾做出過非法持有槍支罪的認定。規定是否認定為非法持槍要考慮行為人持有槍支的數量;考慮涉案槍支的外觀、致傷力大小、是否易於通過改制提升致傷力;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動機目的等情節。同時中國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還表示,要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確保罪責刑相適應。

根據中國公安部門制定的槍支認定標准,槍口動能為1.8J/cm²以上即被認為是槍支,但僅違法反治安管理,並沒有違反《刑法》。據稱,白振華購買的兩隻仿真槍槍口比動能分別為2.85J/cm²與4.90J/cm²。

內地禁槍嚴格,購買或出售仿真槍均可能觸犯法律。近年來曾多次曝出港人因出售或運送仿真槍而遭逮捕或判處監禁的新聞。

網友評論:

「一邊是精忠報國,一邊是折騰老百姓做自己的政績,荒誕至極。」
「連防真槍都害怕的政府,說明了什麼?」
「這幸好是看的戰狼,要是看的是建國大業,不敢想啊!」
「從香港非法購買仿真槍明擺著知法犯法,這個真不冤。」
「量刑太重,但是這個申訴寫得不好,不應該扯上《戰狼》,真沒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