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繼母將男童虐待成植物人 稱其洗臉受傷摔倒所致 被判監16年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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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陝西渭南繼母虐童案10月30日(周二)在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法院一審判處受虐男童鵬鵬(化名)的繼母孫某有期徒刑16年。
孫某在庭審時辯稱,鵬鵬受傷送院是因為其洗臉時摔倒所致。

鵬鵬受虐前(左)與受虐後(右)的照片。(微博)

案情指,2017年3月29日,渭南市當時年僅6歲的男童鵬鵬被送至醫院時已經遍體鱗傷。經過診斷,他當時已75%顱骨粉碎,兩根肋骨骨折,雙目視網膜脫落,全身多處皮膚潰爛。鵬鵬的繼母孫某隨後被捕,渭南市臨渭區檢察院於同年11月以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對孫某提起公訴。

在庭審中,鵬鵬的代理律師指出,鵬鵬曾遭到長期毆打及虐待,最終造成重傷,目前仍處於植物人狀態。公訴人出示了大量鵬鵬受傷後的照片。在照片中,鵬鵬的手腕、臀部、臉頰等多處有明顯傷痕。對於這些傷痕,孫某稱多是鵬鵬生父趙某毆打所致,但趙某在公安機關的筆錄中卻講述了孫某多次毆打鵬鵬的經過。

辯稱送院當日鵬鵬洗臉時摔倒受傷

孫某聲稱自己只毆打過鵬鵬兩三次,又表示曾對鵬鵬採取罰跪、罰站、電綫捆綁、竹棍毆打等方式進行「管教」。但孫某聲稱鵬鵬當日受傷送院是鵬鵬在洗臉時兩次摔倒造成。孫某表示,當日早上鵬鵬獨自在廁所洗臉,她在聽到聲響趕到廁所時,發現鵬鵬已經躺在地上,她扶起鵬鵬幫其洗臉時,鵬鵬再次摔倒,隨後便將其送去醫院。而面對「不讓孩子睡覺,不給吃飯」的指控,孫某一律予以否認,但並未解釋鵬鵬長期營養不良的原因。

庭審現場。(澎湃新聞)

法院經過審理查明,孫某自2017年3月初因鵬鵬不聽管教,獨自離家為由,對鵬鵬罰站、罰跪,後又以鵬鵬偷其金戒指等為由,用手腳、棍棒等多次毆打鵬鵬,致鵬鵬全身多處受傷。同年3月29日,又以鵬鵬弄髒床鋪為由,多次毆打鵬鵬頭部。法院認為孫某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其採用捆綁等方式,對鵬鵬長期實施虐待,其行為已構成虐待罪,據此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15年,以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