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6歲男童當街被拐 疑犯:沒有兒子,想抱回去養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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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日,雲南昆明一名6歲兒童小龍在光天化日之下被陌生男子拐帶,他的父母在當晚報警。2日後,警方利用技術手段在近500公里外的保山將小龍尋獲。
案件於周三(28日)開庭審判,53歲的疑犯劉某稱,自己當時看見小龍就喜歡,想到自己有兩個女兒卻沒有兒子,就想把小龍抱回家自己養。

小龍說,劉某當時以帶他去釣烏龜為由,將他拐走。(網上圖片)

稱要帶男童釣烏龜

事發當日的閉路電視畫面顯示,小龍和幾名孩童當時正在超市門口玩遊戲機,劉某帶着一隻狗走到了超市門口,並坐下來打量這些孩童。很快,孩子們就紛紛離開,只剩下小龍一人。

隨後,劉某走到小龍身後,給了他1塊錢,又摸了他的頭。小龍回頭望了劉某一眼,便繼續打遊戲。小龍玩完遊戲後,轉身走進農貿市場,劉某則緊跟在後,還跟小龍說了幾句話。後來,小龍主動跑到劉某身邊與他聊天,還與狗玩耍。

見小龍喜歡狗,劉某把狗抱到一邊,打算吸引小龍過去,但小龍卻未有照做。隨後,劉某上前用手摀住小龍的面部,將小龍抱離。

劉某在法庭上表示,自己當天在超市門口看到小龍後,就很喜歡這個孩子,於是一直想辦法接近小龍。他對小龍說,可以帶小龍去河邊釣烏龜。當天晚上,他帶著小龍到賓館住了一晚。翌日,他邀請小龍去保山過火把節,「火把節是非常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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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起過完火把節再送男童回家

劉某帶着小龍到客運站購買了去保山的車票,但小龍卻提出不想去保山,想要回家。不過劉某就拒絕了小龍的請求,稱到保山過完火把節,就會把他送回昆明。

小龍則出庭作證,稱當天劉某給他買了一輛遙控玩具車和一套衣服。後來小龍想回家了,劉某不讓他回家,讓他繼續坐車走,因為接下來更好玩。小龍說,劉某一路上帶他吃飯,把自己照顧得很好。

公訴機關指控劉某的行為構成拐騙兒童罪。劉某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都沒有異議,他說,由於自己沒有一個兒子,看見小龍後很喜歡,就想把他帶回保山老家自己養,希望看在沒有傷害小龍的份上,能從輕處罰。

這宗案件引起網民熱議。許多人指出,無論處於任何動機,犯罪行為都不能被原諒。「這理由太自私」「拐賣就是拐賣,沒有藉口!」「『養』其實是想佔有……」還有人風趣地說,「我看見錢也喜歡,就想拿回家自己看,難不成搶劫都要找理由?」

網民熱議:

「拐賣的犯罪成本太低啦」
「想兒子想瘋了」
「有兩個女兒還去抱別人兒子」
「警方要查查兩個女兒是不是親生的,以免放過慣犯!」

(春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