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心中的石頭】浙大廈土地使用權到期:補繳房價7.5%續期20年

撰文:李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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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土地公有,私人或企業僅僅能獲得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因此土地使用權到期續期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焦點。
浙江海寧市的海寧龍祥大廈20年的土地使用權到期,且涉及到不少公寓業主。日前,龍祥大廈土地得以續期20年,但需要補繳房價的7.5%的土地出讓金,總補繳款將近2200萬元(人民幣,下同)。

與龍祥大廈相連的是一幢11層高的副樓,就是龍祥大酒店。(翻攝網絡)

灰暗的外牆,過時的瓷磚,在海寧老城區一幢24層建築顯得有些老舊,這就是龍祥大廈。與龍祥大廈相連的是一幢11層高的副樓,這就是很多海寧人耳熟能詳的龍祥大酒店,目前對外正常營業。

走進龍祥大廈,一眼就能看到電梯口張貼了一份海寧市國土資源局的公告:「土地使用權已於2018年5月12日到期……見到本公告後一個月內向我局提出續期申請。」落款時間為2018年11月28日。

換言之,龍祥大廈拿地時間為1998年5月,土地性質為商業,土地使用權僅為20年。

據了解,土地使用權到期會如何?到期之後又該如何續期,續期該交多少錢,這個問題困擾了龍祥大廈的眾多業主。

海寧市國土資源局審批科科長陳雲海直接指出,「一旦土地使用權到期,房子既不能向銀行抵押貸款,也不能交易過戶。」

當年的海寧第一高樓,土地使用權只有20年。(翻攝網絡)

2018年12月30日,海寧市國土資源局發佈建設用地項目批前公示,龍祥大廈(含龍祥大酒店)土地協議出讓,續期20年,按照3137元/平方米的標準補繳土地出讓金,總補繳款將近2200萬元。

龍祥大廈的個人業主,以67.21平方米和77.38平方米這兩種戶型為主,分攤到的土地面積分別是8.08平方米和9.3平方米。「若按3137元/平方米的標準,分別需要補繳25347元和29174元,相當於房子市值的7.5%左右。應該說,這個金額相對還是合理的。」海寧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說。

「我已經接到國土局的電話通知,我家需要補繳2萬多元,相當於2年的房租。」龍祥大廈業主秦女士說,之前有些業主希望無償續期,如今看來這個願望落空了,好在交的錢也不算太多。

如果一切順利,龍祥大廈的業主或許還能趕在春節前,拿到一張新的不動產證,土地使用權到期日為2038年5月12日。

此外,有關土地使用權到期的處理方式,其實在2004年,深圳市就曾頒發了《深圳市到期房產續期若干規定》,規定商業用地有償續期。根據這個規定,早在2006年,深圳國商大廈(商住樓)成為國內第一個續期土地使用權的案例。當然,業主須補繳相應的土地出讓金。

2016年,浙江溫州在全國率先對使用權到期的宅地進行了處置,共涉及600多套住宅。最後的處置結果是:業主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