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范冰冰代言廣告將復出 台媒爆經紀人穆曉光下場淒慘 

撰文:李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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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中國稅務機構重罰8.8億(人民幣,下同)的女星范冰冰,近期已有廠商推出她的代言廣告,有傳疑似準備復出。
據台媒《自由時報》今天(11日)消息,相較於范冰冰的復出,她的經紀人穆曉光則被曝至今仍遭拘留在北京某招待所,待他補繳完比范冰冰更巨額的罰款後,就會被北京當局驅逐出境。

范冰冰多個廣告已開始推播,其經紀人穆曉光(右)則仍被拘留。(VCG)
網上流傳一輯范冰冰代言眼鏡品牌的最新廣告硬照,或為復出之路打響頭炮。(網上圖片)

有大陸演藝圈人士爆料,穆曉光因為在稅務局查賬時焚燒賬本,以及所涉及的洗錢金額過大,現在仍被拘留,至少還需1個月的時間讓稅務局把賬弄清,才可能在春節過後被釋放。

該演藝圈人士直言:「穆曉光屆時要上繳的罰款可能比范冰冰還多。」更表示就算穆曉光有能力繳清罰款,也將因罪刑重大,被驅逐出境。

此前大陸官方明確表示范冰冰就偷稅一事已經受到相應懲罰,至於穆曉光被捕是因為他是偷稅漏稅的直接人員,並且故意銷毀賬簿,故應按照法律受制裁。

對此,有大陸律師表示,穆曉光和范冰冰的行為不是同一類的違法行為,他們侵犯的客體並不一樣。 

律師指,范冰冰作為納稅義務人涉嫌干犯的是逃稅罪,是稅收徵管方面的犯罪。而經紀人穆曉光的行為妨害則是違反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 

據中國《刑法》第162條規定,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