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性侵】持避孕套潤滑劑偷入醉男房間 深圳酒店服務員被捕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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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深圳有一名醉酒青年報案稱,遭所住酒店的男服務員性侵。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號3月4日簡介此案,並介紹相關法規。

持避孕套潤滑劑偷入醉男房間,深圳酒店服務員被捕。(示意圖)

事緣2月某夜,阿強、阿天一行五六人深宵喝酒,阿強很快就不勝酒力,由同行友人送到深圳市龍華區觀瀾大道某連鎖酒店休息。儘管保安建議「留一個人照顧醉酒朋友」,阿天卻覺得醉酒事小,不用和友人一同下榻酒店。

不料半小時後,前台服務員韋某以上樓洗澡為由,突破保安把關,然後拿上房卡、避孕套和潤滑油,偷入阿強的房間。案情指直到阿強朦朧中聽到手機鈴聲響,覺得身上不適,才驚醒發現身上有個人,隨即致電阿天說「被酒店男服務員搞了」,請他趕往酒店並報警求助。

2015年修法前男性不受保障

後來阿強向警方表示:「我身體目前沒有什麼不適,可我心理上接受不了,而且我也不知道對方有沒有什麼疾病……」目前韋某已被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制猥褻罪」批准逮捕。

深圳檢察院指出,在2015年11月1日修訂刑法之前,「強制猥褻罪」受害者訂明為「婦女」,因此不適用於類似阿強的同性性侵案例。修訂刑法後,「婦女」一詞改為「他人」,才首次將男性納入保護範圍,而「強制猥褻」女性和男性的刑期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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