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打牌與人爭執 一年後腦出血死亡 雀友被判賠逾2萬元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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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嗌唔好口!河南信陽市一名男子一年前因為打牌「戥腳」的問題,與雀友發生爭執,其後男子身體感到不適,一年後更因腦出血而死。
死者家屬將雀友告上法庭並獲判雀友要賠償逾兩萬元,雀友最初堅稱死者死因與自己無關,事隔三個月被法院執行人員找到後才願意賠償。

孫先生想不到麻將場上的恩怨,會延續到一年後的法院上。(VCG)

2017年10月,在河南信陽市息縣,一名姓孫的男子像往常一樣趕到朋友家打麻將,但因為三缺一,便邀請旁觀姓劉的男子加入,對方未同意。後來找來另一位鄰居湊手,但中途鄰居又有事出去,旁觀的劉先生便想上前幫忙,姓孫的男子不忿,兩人隨即發生爭吵。豈料爭吵後劉先生感覺不適,此後,劉先生返家。到2018年10月劉先生因腦出血醫治無效死亡,其家屬遂控告當日的雀友。

息縣人民法院審理後判令孫先生十日內賠償劉先生家屬共計21,615元人民幣。但孫先生一直無動於衷,認為劉先生的死亡是本身疾病所致,與自己無關。直到今年3月5日,承辦人熊懿輝得知孫先生仍在某處玩麻將,便立即帶着警員將孫先生帶到執行局,又苦口婆心的勸說:因為這次爭執劉先生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對劉先生的家人來說是不可接受的,而孫某作為當事人之一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本就無可厚非。最終,孫先生繳交了全部的賠款。

網民熱議:

「無可厚非?這個詞是這麼用的?」
「如果說,兩人爭吵後劉某不適,然後立刻到醫院診治,有具體的病歷記錄,然後一年後的死亡原因是跟這個不適有直接關係,我覺得這樣判決並沒有問題,姑且認為並沒有這樣的記錄,那請問這樣判決的理由是什麼呢?不是一切都以真實證據為依據的嗎?」
「你要賠的是兩萬塊,他失去的可是生命啊。」

(搜狐新聞/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