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極限運動】吳詠寧挑戰期間失手墮樓亡 直播平台須賠償惹議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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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在網上直播,被譽為「高空極限運動第一人」的吳詠寧,於2017年底挑戰湖南長沙某高樓期間,失手墮樓身亡。
吳詠寧的家人認為多間直播平臺未盡審查及監管義務,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已獲「花椒直播」賠償各項損失共計3萬元(人民幣.下同)。

吳詠寧是高空極限挑戰領域的網絡紅人,擁有超過130萬的粉絲。(微博)

事發在2017年11月8日下午,吳詠寧當時在湖南長沙華遠國際中心的樓頂平台,挑戰空中引體上升,可惜掙扎約20秒,再無力返回平台,最終失手墮樓身亡。吳詠寧本身是湖南寧鄉人,曾經做過「武行」,亦在浙江橫店當過「茄哩啡」。自2017年2月起,吳詠寧在多間直播平台直播高空極限挑戰,旋即成為該領域的網絡紅人,擁有超過130萬的粉絲。

吳詠寧出事後,不少網民都認為此類極限運動太危險,不適合在網上播出,其後美拍、快手、火山小視頻等直播平台亦相繼下架吳詠寧的帳戶和相關影片。

吳詠寧母親何女士事後提告,並於周二(21日)獲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宣判勝訴,判決花椒直播要賠償。有關判決引起熱議,網民反應兩極,有的認為直播平台理應一分錢也不賠,有的則認為只有3萬元太少。

吳詠寧在2017年11月8日失手墮樓身亡。(網上圖片)

對此,何女士的代表律師解釋,事實上家屬清楚吳詠寧墮樓身亡的主要原因與直播平台無關,其責任相對較小,故訴請的賠償金額並不高,家屬並不是要敲詐或漫天要價。家屬認為,花椒直播等直播平台明知吳詠寧發布的影片都是冒着生命危險拍攝,卻沒有告誡和制止,甚至鼓勵和推動,例如花椒直播曾在2017年9月推廣新版本時,邀請吳詠寧合作,要求其在大樓樓梯上表演「將身體懸掛在樓梯處」,屬於未有盡到安全提示、安全保障的義務,應對吳詠寧之死承擔一定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