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也納酒店不服品牌被定性「崇洋媚外」 海南民政廳:會酌情處理

撰文:崔德興
出版:更新:

全國多地自去年底展開「大」、「洋」、「怪」、「奇」地名的整治工作。其中,大型連鎖酒店集團「維也納酒店」在海南的15間分店,近日被該省民政廳定性為「崇洋媚外」,公開列入「需整頓清理」名單,引起爭議。
面對爭議,海南省民政廳向傳媒表示,展示名單是為了征求各方面意見,目前接到很多反饋意見,會按照程序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論證和處理。

官網資料顯示,維也納酒店有限公司創始於1993年,是中國中檔商務連鎖酒店龍頭企業。截至2019年3月,維也納酒店有限公司在全國326個大中城市運營2500多家(在營及在建)分店。(視覺中國)

海南省民政廳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商標和其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商標轉化成為地名標誌,帶有指位指向的含義,則需要按照《地名管理條例的實施細則》進行管理。

《地名管理條例的實施細則》第八條列明,「不以外國人名、地名命名我國地名。」海南省民政廳指,要清理整頓的正是這一部分內容,而不是讓企業去更改工商資料、營業執照。如果地圖、建築物對外顯示名字,也就有「地名標誌」這一含義。

海南省民政廳又稱,目前接到很多反饋意見,「公示是為了征求各方面意見,公示結束後會按照程序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論證和處理。」

酒店發聲明異議:「維也納酒店」是經國家註冊商標

早前報道,在海南省的15間「維也納酒店」被當地民政廳定性為「崇洋媚外」公示,其認定原則為「使用外國地名的地名(奧地利首都)」。對此,「維也納酒店」母公司「深圳市維也納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發聲明異議,稱品牌「維也納酒店」是經國家註冊商標,涉事的15間酒店已獲授權,且經營場所性質在合法使用範圍。

據了解,2018年年底,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等六部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的通知》,稱內地一些地區存在「大」、「洋」、「怪」、「奇」等不規範地名,損害民族文化。其中,「洋」是指「以外國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語詞及其漢字譯寫形式命名。」

官網資料顯示,維也納酒店有限公司創始於1993年,是中國中檔商務連鎖酒店龍頭企業。截至2019年3月,維也納酒店有限公司在全國326個大中城市運營2500多家(在營及在建)分店。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