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黑社會「套路貸」騙取68人70套房產 揭律師民警皆為「幫兇」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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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最大的一宗黑社會性質「套路貸」案,近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52名被告分別獲刑,其中主犯被判處無期徒刑。
此案黑幕重重,除了有黑惡勢力背景的人涉案,公證人、律師、警察也被揭發牽涉其中做幫兇,知法犯法,出賣職業良知。

北京法院宣判案件,36歲主犯林國斌被判處無期徒刑。(央視截圖)

央視新聞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林國彬通過實際控制的公司,以吸收股東、招收業務人員的方式,逐步形成了以林國彬為核心,被告人增濤、韓文軍、萬元春及律師李春傑等人為成員的層級明確、人數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通過公證員王純、李鐵林等人的幫助,以辦理房屋抵押借款為名,誘騙被害人在公證處辦理賦予借款合同強制執行效力、售房委託、抵押解押委託公證,惡意製造違約事項,利用公證書將被害人房產擅自過戶至該組織控制之下。

之後林國彬犯罪組織及譚寧惡勢力犯罪團夥採用暴力、威脅及其他「軟暴力」手段非法侵佔被害人房產,通過向第三人出售或採用虛假訴訟等方式,將騙取的房屋處置變現,共騙取68名被害人70套房屋,給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1.78億餘元(人民幣.下同)。

警察、公證員、律師助紂為虐

而據北京市公安局的刑警透露,犯罪集團精心選擇作案對象,除了鎖定家中有房產的高齡長者,也要查選定對象家中有沒有公檢法司人員、有沒有債務。當中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民警龐笑天扮演了「重要角色」。

據了解,龐笑天是林國彬犯罪集團的7名股東之一,占股7%。他利用職務便利直接查詢被害人戶籍情況,如果發現作案目標家中有公檢法司從業人員,會提示林國彬犯罪集團直接放棄。在後期「暴力清房」時,龐笑天也利用專業知識給林國彬團夥提供幫助。

鎖定作案目標後,辦理貸款手續時,被害人會被帶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按被害人的原本意願,他們只是以房抵押進行借款,並沒有出賣房屋的意思。正常情況下,他們只需要做一份賦予抵押借款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就足夠,但被害人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署了全權售房委託公證和解押抵押公證。

法官介紹,為了更有利於林國彬團夥,涉案律師李春傑等人會精心修改相關公證文件。此外,公證員本應替被害人把好公證文件的法律風險,盡到告知警示的職責,但涉案公證員卻為了私利出賣應有的職業良知,為林國彬團夥提供幫助。

涉案的52名被告人分別獲刑。(央視截圖)

主犯被判終身監禁

法院最終對被告人林國彬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有11人被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被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此外,公證人員王純、李鐵林等9人明知林國彬等人實施詐騙犯罪,仍為其提供幫助,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的共犯。最終以詐騙罪判處上述公證員有期徒刑5年到3年6個月不等,罰金7萬至10萬元不等。

律師李春傑,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虛假訴訟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原東城分局民警龐笑天,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虛假訴訟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