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監察慈善機構建議 張建宗指接納建議 加強免稅團體審查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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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發表的審計報告,指出政府對慈善機構支援及監察不足,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其後提交補充報告書提出建議。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現身立法會,回應政府帳目委員會報告。他指政府接納審計署及帳委會就監察支援慈善機構的建議,指稅務局將加強對免稅慈善團體的審查,縮短複查週期從4年一次到3年一次;另外會建議決策部門日後在處理私人協約規定時,增加「必須提交經審計帳目」及「不得分派利潤」等規定。

帳委會主席石禮謙早前表示,帳委會對民政局在檢討慈善機構透明度及問責程度時的進度表示極度關注和不滿。(盧翊銘攝)

張建宗今日於立法會,回應政府帳委會發表的報告書內容,當中包括政府對慈善機構的支援及監察,指政府接納有關建議。

他指,稅務局目前已加強對免稅慈善團體進行審查,免稅團體的複查週期會從4年一次縮短到3年一次,而由於稅務局的職責包括考慮某些組織是否屬法理上的慈善團體,稅務局正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探討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提升工作效能的空間。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稅務局目前已加強對免稅慈善團體進行審查,免稅團體的複查週期會從4年一次縮短到3年一次。(張浩維攝)

就政府地契條款對慈善機構監察的提議,帳委會促請政府檢討改善2014年發出,有關私人協議批地的規程。張建宗又指,地址總署亦大致接納帳委會建議。他表示,地址總署已在今年首季發布了經修改的規程,並完成第一階段盤點工作,盤點了2016至2017年,以免地價、象徵性或優惠地價批出的私人協約,並會按工作的緩急先後及可運用資源,繼續分階段盤點,並敦促相關部門按規程履行監察工作。

他又表示日後在處理新私人協約規定時,會向主責決策部門建議增訂「必須提交經審計帳目」及「不得分派利潤」的規定,若有關決策局及部門不接受有關建議,地政總署會要求該部門提出理據。

關於提供區議會撥款以推行社區參與計劃,張建宗表示按照區議會條例,區議會可自行訂立有關的常規規管程序,而民政總署已向18區提供常規的範本作為參考,以便在維持區議會訂立常規的一致性之餘,保留彈性,讓各區按實際情況處理。

在推行社區參與方面,張表示民政總署編制了《民政總署守則》,內容涵蓋撥款資助範圍,審批準則,付款安排及監察機制等安排,為區議會提供進一步指引。他續指民政總署會為區議會就社區參與計劃作分析,協助管理區議會撥款,提醒區議會秘書處設立適當評估機制監察計劃成效等。

關於提供區議會撥款以推行社區參與計劃,張建宗表示按照區議會條例,區議會可自行訂立有關的常規規管程序,而民政總署已向18區提供常規的範本作為參考,以便在維持區議會訂立常規的一致性之餘,保留彈性,讓各區按實際情況處理。

在推行社區參與方面,張表示民政總署編制了《民政總署守則》,內容涵蓋撥款資助範圍,審批準則,付款安排及監察機制等安排,為區議會提供進一步指引。他續指民政總署會為區議會就社區參與計劃作分析,協助管理區議會撥款,提醒區議會秘書設立適當評估機制監察計劃成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