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手機風波】郭卓堅報警指女EO涉犯四罪 斥警方選擇性執法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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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於會議室外,搶走保安局禁毒處一名女行政主任(EO)電話。警方昨日拘捕許智峯,向他錄取口供並到其寓所調查,直至晚上,許被控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毀壞罪,加上普通襲擊和不誠實使用電腦,一共四項罪名。
郭卓堅今日(6日)在民主黨社區主任盧俊宇和何志宏的陪同下,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他們指事件中的女職員涉嫌犯下四宗罪,包括違反《基本法》第62條(6),委派官員列席立法會並代表政府發言、不誠實使用電腦、《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干擾議員等出席會議以及遊蕩罪。

許智峯早前在一地兩檢法案委員會進行時,於會議室外搶走一名政府「狗仔隊」的女EO電話。警方昨日拘捕許智峯,向他錄取口供並到其寓所調查。直至晚上,許被控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毀壞罪,加上普通襲擊和不誠實使用電腦,一共四項罪名。

郭卓堅今日(6日)在盧俊宇和何志宏的陪同下,到警總報案。他們指事件中的女職員涉犯下四宗罪。

現場有20多名支持者到場聲援,大叫「警方大細超」、「自毀公信力」等口號。

郭卓堅(圖)今日到警總報案,指事件中的女EO涉犯下四宗罪。(盧翊銘攝)

盧俊宇指,這次針對的是該名女職員涉嫌干犯刑事等罪行,當中包括違反《基本法》第62條(6)的委派官員列席立法會並代表政府發言,不誠實使用電腦、《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干擾議員等出席會議以及遊蕩罪。

在場的新民主同盟荃灣區議員譚凱邦表示,警方應一視同仁,他指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修改文件和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提出「殺無赦」言論,警方卻未有執法,斥警察選擇性執法,形容是自毀公信力。他強調該名女職員為禁毒處職員,但當日並非執行與禁毒有關的職務,認為其職位不包括監察工作。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表示,涉事的女職員涉違反《基本法》第62條(6),強調女職員在立法會遊蕩的行為屬違法違憲,故決定到警總報案。

警方證實,灣仔警署於今日下午分別接獲兩男一女報案,指有公職人員於中區立法會道一大樓內懷疑違反相關法例、涉嫌遊蕩、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和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件列求警調查,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