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律師會會長任內做全國政協委員 蘇紹聰:只是諮詢架構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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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將於本月底改選5名理事,擔任兩年會長的蘇紹聰亦預料不會角逐連任,很大機會由副會長彭韻僖接任,成為律師會成立111周年首名女會長。但原來蘇紹聰準備落任的 4個月前,已獲中央委任成為新一屆全國政協委員,是首名律師會會長任內成為全國政協委員。蘇紹聰回覆《香港01》查詢時稱,政協「只是諮詢架構」,認為並非政治組織。

蘇紹聰於今年1月獲委任全國政協委員,他是經中華全國總工會界別成為政協,而非香港特邀人士界別。同組有工聯會榮譽會長、全國政協常委林淑儀,其餘主要為內地工會領袖。

律師會會長或大律師公會主席任內獲委任政協,並非首次發生,但均屬省級政協層次。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於2008年獲委任廣東省政協,律師會前會長葉禮德亦於2013年獲委任廣東省政協。

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右)早前會見蘇紹聰(左)率領的香港律師會訪京團。(港澳辦照片)

蘇紹聰指,獲委任前未有諮詢律師會理事會意見,因他不覺得擔任政協屬政治事情,「只是諮詢架構」,獲委任後未有人對此有很大意見。對於從中華全國總工會界別獲委任,他估計是因為自己在中國政法大學及清華大學分別就讀學士及哲學博士,亦可在內地執業有關,兩會期間亦將香港聲音帶到內地工會及商會領袖。他直言若會員不想他擔任此職位,「我願意聽」。

律師任建峰指,由於政協只是諮詢角色,沒有實權,並非政治團體,不認為與會長一職有衝突。他認為,若律師會領導擔任人大、立法會議員等有立法角色的機構,加上涉及《基本法》演繹,就會有角色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