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楊岳橋促政府留意社會上存不滿 倡檢討《公安條例》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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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年初二旺角騷亂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盧建民和黃家駒被判入獄三年半至七年。公民黨黨魁楊岳橋稱,未必同意梁天琦等人的行事方式,但必須留意社會上存不滿,政府有最大責任正視問題,又促請檢討《公安條例》。

2018年6月11日,旺角騷亂案判刑,梁天琦、黃家駒、盧建民由荔枝角收押所押上囚車。(余俊亮攝)

楊岳橋指,案件背景和當時社會形勢非常複雜,亦反應年輕人對社會現壯不滿的最大控訴,他稱未必同意梁天琦等人的行事方式,但必須留意社會上存不滿,政府有最大責任正視問題,但上屆或今屆政府均不願面對年輕人。

楊岳橋又指出,回歸後,社運界一直對引用《公安條例》保持最大警剔和憂慮,今次是明顯顯示《公安條例》被用作對付政治異見人士的工具,認為需再一次檢討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