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明年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 考慮續予港澳台人士優惠

撰文:鄭榕笛
出版:更新:

內地8月通過實施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將納稅人判定標準由滿一年調整爲滿183日(約半年)。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考慮繼續對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優惠安排。

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明年1月1日生效,新法對長居內地的港澳人士或者會有影響。內地稅務總局負責人昨(30日)回應,爲保持政策穩定性,下一步在落實新個人所得稅法時,將考慮繼續對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優惠安排。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境外人士納稅問題有特殊優惠規定,在中國境内無住所但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個人,其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可以只就由中國境内單位或者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個人所得稅,境外支付的部分不需要在中國境内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