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馬凱】毛孟靜要求傳召官員交證據 李家超重申非政治打壓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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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第一副主席、《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被政府拒絕更新工作簽證的申請,引起境內外關注。
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提出傳召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入境處處長曾國衞赴立法會出示文件作證,立法會今日(31日)討論是否通過此項動議,公民黨楊岳橋批政府不交代拒絕的原因下,馬凱難以提出上訴的理據,政府亦難以根據入境處的解釋而作出合理裁決。
李家超重申拒續簽證的決定非政治打壓,反對動議的前入境處處長、新民黨葉劉淑儀認為,入境處不交代原因是有特別理由,估計入境處審批一個人是否能居留主要考慮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外國記者會(FCC)第一副主席、《金融時報》編緝馬凱(Victor Mallet)8月在外國記者會主持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演講,10月初在無明確解釋下,被政府拒續發工作簽證,惹起境內外關注。(資料圖片)

毛孟靜希望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五)項及第(十)項,傳召李家超及曾國衞在11月21日到立法會,出示所有相關文據、簿冊、紀錄或文件,以及作證和提供證據。

李家超指出,任何申請人入境香港,必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國或所屬國的有效旅行證件、沒有刑事記錄、而且其入境不會對香港特區構成保安或刑事問題,以及不會成為香港的負擔等,他強調事件非政治打壓。

提出動議的毛孟靜認為,馬凱有如被驅逐出境,政府拒絕解釋,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欺凌香港人的例子。她又指,特區政府不願解釋,多國發出聲明關注,令香港蒙羞。

同樣來自議會陣線的區諾軒支持動議,認為傳召保安局局長和入境處處長非要追究責任,而是讓政府提交文件和紀錄,向公眾和國際社會還原事件真相。

民建聯李慧琼認為,持有工作證的外國人撐港獨,甚至利用組織邀請港獨人士公開演說,明顯違反憲法和《基本法》,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因此不受特區政府歡迎,入境處拒絕向他續發簽證的決定是合法和合情。(林若勤攝)

公民黨楊岳橋表示,入境處的行事方式應合符程序公義,現時政府卻沒有向馬凱提供拒絕延簽的原因,質疑在這情況下,就算馬凱有權向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上訴,亦無法提供理據上訴,而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在處理上訴時,亦無法作出合理、公平的裁決。

曾任保安局局長和入境處處長的新民黨葉劉淑儀指,高層次傳媒工作者不獲簽證批准或延續,記憶中絕無僅有,今次是回歸後第一宗,但她認為,馬凱簽證被拒不是因為馬凱是新聞工作者,而入境處不交代原因是有特別理由,估計入境處審批一個人是否能居留主要考慮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在特區宣布取締民族黨的敏感時候,外國記者會火速邀請陳浩天,提供平台讓陳浩天向全球宣揚港獨主張,效果明顯要借外部勢力施壓,屬極其嚴重的挑釁。她認為,持有工作證的外國人撐港獨,甚至利用組織邀請港獨人士公開演說,明顯違反憲法和《基本法》,傷害中國人民的感情,因此不受特區政府歡迎,入境處拒絕向他續發簽證的決定是合法和合情,倘政府面對港獨人士依然中門大開就算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