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時機到?譚惠珠:隨時可以 但原則上視乎特首決定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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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日(21日)出席一個關於《基本法》的研討會時,被問及本屆政府是否應就《基本法》23條立法時,她表示,自己認為回歸時已應要立法,「隨時如果香港情況和特首決定認為應該有進展可以做,我就會覺得適當」;但她強調,時機是否適合,原則上要視乎特首林鄭月娥的決定。

被問及23條立法,譚惠珠(中)表示隨時可以,原則上視乎特首決定。(高仲明攝)

對於自由黨提出23條立法的議員議案後撤回,譚惠珠就稱,自由黨為何有相關決定,「佢地可能比較清楚」。她重申,香港有責任為23條立法,亦不可以搞獨立,如有關工作展開,她樂意看到,有機會也會參與討論。

至於有建制派人士批評民主派到外國唱衰香港,譚惠珠就稱,香港人唱衰香港不應該,而有批評香港的言論在香港有充分表達自由,但最低限度要公平評估形勢或查清楚法律;如果為了實現政治立場,而讓外國人對香港有負面看法則不應該,「我覺得係非常可惜」。被問及建制派是否應更多到海外表達較正面的立場,譚惠珠就指,「我覺得呢個好主意,非常好嘅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