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朱凱廸】譚惠珠:與人大就104條釋法有關 沈春耀晤基委會

撰文:林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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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訪港,與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共晉晚餐。出席晚宴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鄉郊選舉條例》要求參選人效忠香港特區及擁護《基本法》,與《基本法》第104條要求相符,反映政府亦認同即使是參選鄉郊代表,亦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

今晚出席的包括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公開大學校長黃玉山等,沈春耀離開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譚惠珠於宴會後稱,選舉主任根據《鄉郊選舉條例》第24條作出決定,裁定朱凱廸參選鄉郊代表提名無效,純粹是本地執法問題。被問到為何朱凱廸2016年能成功當選立法會議員,譚惠珠認為今次是新的選舉,法律上要求鄉郊代表作出申述,與當時決定、能否繼續當立法會議員無關。

就朱凱廸在已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仍被取消資格,譚惠珠說簽署聲明是一回事,與言行是否一致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