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律政司無徵詢獨立意見 前刑檢專員表驚訝:欠公眾交代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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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前特首梁振英收取UGL款項案,決定不作檢控,不僅泛民存質疑,連前律政司高層也唱反調。
曾處理過03年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的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對於律政司沒有徵詢外界獨立意見,便決定不檢控梁振英,感到非常驚訝,強調尋求外界法律意見可令公眾釋疑。
回看當年律政司決定不就梁錦松「買步買車」案提控,當時擔任刑事檢控專員的江樂士發出長達17頁的聲明,詳細解釋作出有關決定的因由和過程,包括徵詢過來自本港及英格蘭兩名著名私人執業大律師的意見。而今次律政司不檢控梁振英,只發出一頁聲明,且無提及徵詢獨立意見。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指自己2003年處理梁錦松偷步買車案期間,有兩個獨立法律意見支持不起訴梁錦松。(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對於今次處理梁振英案沒有徵詢外界獨立意見,律政司解釋指外判尋求法律意見一般是因為律政司內沒有所需人才,或者為求審慎,以免予人偏坦觀感,這兩個理由今次案件都不適用。但江樂士並不同意其講法。

「尋求外界法律意見可令公眾放心」

他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尋求外界法律意見不只幫律政司多個獨立角度,亦可以令公眾放心案件是處理得恰當,涉案人士沒有因為他的地位受到優待。又指涉及高官的案件律政司一般都會找本地資深大律師,或者海外御用大律師給予意見,對當局今次沒這樣做感到非常驚訝。

他指自己2003年處理梁錦松偷步買車案期間,有兩個獨立法律意見支持不起訴梁錦松,認為「即使不是人人同意,都會相信是有理據」。他指UGL 案備受本港及國際關注,調查歷時四年,反映涉及很多證據及法律議題,他預期律政司會尋求外間法律意見。他希望律政司解釋為何今次沒有跟隨慣常做法,欠公眾一個交代。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 無補充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今(13日)到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席佔中案件聆訊,他離開法院時未有回應律政司司長有否參與決定,表示除了律政司的聲明外,沒有其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