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法團主席疑阻居民「入信箱」呼籲投票 遭質疑剝奪業主權利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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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選舉明年年底舉行,各區有意參選者都開始蠢蠢欲動。
屬悅湖選區的屯門區議員兼悅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張恒輝就被指在即將舉行業主大會前,大量收集授權票,競逐連任法團主席,並指令大廈管理公司,禁止有意競逐法團委員人士,在屋苑信箱向其他業主派發呼籲出席業主大會投票的傳單。
有業主就質疑法團做法是侵犯業主間就屋苑和法團事務相互通信的權利,並試圖壟斷法團,以求在明年區議會選舉時以職務便利獲得優勢。身為律師的民協秘書長兼悅湖社區主任黃虹銘就指出,2012年曾有法庭案例,澄清業主有權在地下大堂派發信件,如「入信箱」不滋擾其他用戶,法團無權阻止。
《香港01》嘗試就事件聯絡張恒輝查詢,惟截稿前未得到回覆。

過往一些地區關注團體都會「入信箱」宣傳社區議題,黃虹銘就指,根據法庭案例,如派發者為業主,單張內容又與屋苑事務有關,法團及管理公司無權阻止。(示意圖/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有意競選悅湖山莊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業主劉小姐表示,屋苑將於12月20日舉行業主大會,期間會改選委業主立案法團委員,再由當選委員互選主席,而她近日留意到,有大批不明身份人士,在屋苑門口收集已寫上當區區議員張恒輝名字的授權票,惟派發者言談間並未向居民表明授權票的用途,及會授權誰人代為投票;此外亦有其他街坊向她反映,在屋苑電梯大堂,也有保安員呼籲業主填寫授權票,惟同樣未說明授權票用途。

劉小姐指,上一任法團主席遭廉政公署調查後請辭,其後張恒輝接任,惟有其他委員向她反映張在法團內態度專橫,因此聯同其他業主共三人競逐法團委員,倘當選後,希望產生制衡作用。不過,張大肆收集授權票的做法,則令她懷疑對方故意「呃授權票」。

同時,劉小姐又稱當她與部分業主打算以「入信箱」形式,呼籲其他業主親自出席業主大會,行使投票權利時,卻被管理公司告知,根據法團指示,除郵差和當區區議員外,其他人包括業主無權透過大堂信箱派發單張。劉小姐指,單張僅講述屋苑情況,及業主大會日期,呼籲業主慎用授權票及親身出席業主大會登記投票,質疑法團主席張恒輝可以阻止業主間就屋苑事務通信。

有關授權書上,有張恒輝名字。(讀者提供)

協助有關業主的黃虹銘則已去信屋苑管理公司投訴,他指,根據2012年法庭案例(The Incorporated Owners of Yuen Long Tin Shing Court v Cheung Yuk Mui LDBM 232/2011) ,1. 業主在地下大堂派發信件只是行使作為業主使用大廈公用部份的權力;2. 入信箱本身行為並不構成滋擾其他住戶;3. 法團並無權力控制和管理業主在其私人信箱來收取何種信件或物品,因此業主在屋苑各座地下大堂派發資訊到其他業主的信箱內並無任何不當,又質疑張恒輝是在區選前做「小動作」,意圖影響法團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