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逃犯】周浩鼎促修例杜絕逃犯天堂 楊岳橋倡日落條款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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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早前提出修例,容許香港與中國其他地區交換逃犯,以便將在台灣涉嫌謀殺案的一名港人移交台灣受審,惟修例被質疑會開先例令,在港政治犯有機會被引渡回中國大陸,事件惹起爭議。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表示,現時法例漏洞,令香港成為逃犯天堂,必須將漏洞堵塞,他有指,按《逃犯條例》,移交逃犯的罪名有限,且有法庭把關,相信已有足夠保障。
出席同一節目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則認為,如針對台灣個案,修例應只局限將容許與台灣交換逃犯,或加入日落條款,確保修例僅處理今次個案;又指,回歸近20年來都未有將中國大陸納入可移交逃犯地區,顯示港人對內地司法沒有信心,不宜打破法例保障。

楊岳橋認為,如針對台灣個案,修例應只局限將容許與台灣交換逃犯,或加入日落條款,確保修例僅處理今次個案。(資料圖片)

周浩鼎指,本身《逃犯條例》下,對移交逃犯安排,已經有相當限制,可移交的罪名有限,確保移交不能夠牽涉政治、宗教意見等的案件。

楊岳橋:只針對個別個案 修例阻力會降低

楊岳橋則表示,台灣慘劇人神共憤,認同應該還受害人公道,讓嫌疑人到台灣受審,但他表示,反對一次過撤銷移交逃犯到內地的限制,因如修例只是針對台灣個案,只需將與台灣交換逃犯的限制刪除,如此一來,社會對修例阻力將會降低,他強調,如修例是透過台灣個案「開後門」,則說不過去。

周浩鼎則反駁,修例安排不是針對一個地方,而是堵塞漏洞,全世界任何地方與香港之間,有逃犯潛逃漏洞存在,都不應該鼓吹。他解釋,倘若移交申請上,法庭考慮人權因素後,可以不同意, 又指,有些地區甚至有有案例,會考慮移交目地地監獄的人道狀況。

對於堵塞漏洞的說法,楊岳橋則質疑,事實上香港現時並未變成逃犯天堂,就算沒有與香港達成移交犯人協議的國家,也可以在立法會批准下,透過一次性安排處理,唯獨今次需要修例,是因為與台灣交換逃犯,有法例明文規定,而該規定,20年來都存在,反映港人對中國內地司法制度一直難以建立信心。

楊岳橋質疑,如果修例針對台灣,不涉及中國大陸,修例應引入日落條款,確保與中國大陸移交逃犯的限制在事件後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