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信陳浩天 確認駁回民族黨上訴 指「曾提倡敵視內地人」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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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保安局正式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召集人陳浩天其後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
陳浩天晚上收到政府信件通知,確認其上訴被駁回。信件提到,民族黨成立目的是為了建立自由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又指沒有合理理據確保民族黨不會主張或採取暴力以爭取香港獨立,故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過考慮上訴人的陳述和提交資料,以及整體的證據和材料,認為有足夠原因以保障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公眾秩序和自由人權等為由,禁止民族黨運作。
被問到會否提出司法覆核,陳浩天僅稱將諮詢律師再作決定。

陳浩天上月出席行會聆訊。(資料圖片/洪嘉徽攝)

信件提到,負責處理上訴的三人組於上月14日舉行聆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三人組的觀察和建議,指民族黨成立目的是為了建立自由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違反「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無證據顯示民族黨停止有關想法,並主動和持續地以行動追求香港獨立。

信件又提,小組根據民族黨過往的歷史和言行,並沒有合理理據確保民族黨不會主張或採取暴力以爭取香港獨立,又指民族黨過往曾提倡敵視大陸人,行政會議信納小組的看法。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亦考慮過申請人提出有關審訊的不公平之處,認為有關指控不成立,故經考慮上訴人的陳述和提供的資料,以及整體的證據和材料,認為有足夠原因以保障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公眾秩序和自由人權等為由,禁止民族黨運作。

若香港民族黨要推翻禁令,只剩下司法覆核一途,陳浩天表示將再諮詢律師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