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回應《蘋果》頭版廣告:請繼續宣傳 反指吳文遠犯公司條例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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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吳文遠在網上發起眾籌,今日(8日)在《蘋果日報》刊登A1頭版廣告,並以簡體字「支持梁振英担任国家主席尽快北上 取代习总(支持梁振英擔任國家主席 盡快北上 取代習總)」,又配上梁振英戴上共產黨帽的改圖。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在其fb回應,稱要感謝吳文遠以全版攪笑廣告的方式回應他,又請對方繼續宣傳,「下次最好用英文再登一次」,讓外國廣告商也知道。對於仍在蘋果登廣告的廣告商,梁強調會繼續「廣而告之」。
梁振英其後再發帖,質疑廣告聲稱由「香港人忍耐力有限公司」贊助刊登,但「有法律界人士」查冊後未發現有此公司,涉嫌觸犯公司條例,更指《蘋果日報》接受廣告時,廣告商是否真的是「香港人忍耐力有限公司」,「有沒有瞞騙或串謀行為?」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近月不時在其facebook專頁,「公布」哪些公司在《蘋果日報》刊登全版廣告,惹來社會各界質疑梁企圖向廣告商施壓。社民連吳文遠早前在網上發起眾籌,籌得16萬元,其中花11萬元在今日《蘋果日報》刊登A1廣告反擊。

廣告上半部為梁振英戴上共產黨帽的改圖,配上歌頌毛澤東思想歌曲「大海航行靠舵手」,並以簡體字「支持梁振英担任国家主席 尽快北上 取代习总(支持梁振英擔任國家主席 盡快北上取代習總)」為題,下款為一信件,抬頭「尊敬的梁振英同志」,內容是諷刺他每日留意該報的廣告,提及流浮山「桃園給義」」、「UGL五千萬」及「勾結黑勢力」等爭議事件,並以「一群關心你晚年生活的香港市民」署名。

梁振英在fb回應吳文遠在《蘋果日報》刊登有關他的廣告。(梁振英fb)

梁振英今早回應該廣告,他在帖文開首就說:「除了吳文遠關於我的攪笑廣告,今天蘋果日報沒有任何全版廣告。」

梁振英在文中大談「西方自由民主國家廣告商杯葛傳媒的事例」,杯葛有兩個層面,一是廣告商杯葛散播徧激、仇恨或歧視等言論的傳媒,二是如果廣告商不杯葛有關傳媒,消費者就杯葛在這些傳媒賣廣告的商品或服務,「這是對傳媒權力的一種制衡」;他又指,新聞和言論自由都不是絕對的自由,「在商言商的同時,企業要有社會責任」。

梁振英其後針鋒相對地說:「吳文遠在蘋果日報以登頭版全版攪笑廣告的方式回應我,我要感謝他,因為有兩個作用:一是引起更多人注意。今後廣告商的老闆,或者老闆的老闆就不能說不知道自己的廣告費投向蘋果日報了。二是如果外國傳媒報道吳文遠這個動作,哪即使在外國的讀者和廣告商,包括外國的大藥廠、地產商和其他供應商,都可以上我Facebook看看照片,用西方的標準,就知道怎樣做了。」

最後,梁振英「請吳文遠繼續宣傳,下次最好用英文再登一次。那些廣告商在蘋果登廣告,我會繼續廣而告之。」

他其後再發帖,指「有法律界人士」經查冊後,質疑「香港人忍耐力有限公司」有否在香港或海外登記註冊,如沒有權用「有限公司」的聲稱,便觸犯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896節。而《蘋果日報》在接受廣告時,「廣告商是否真的是『香港人忍耐力有限公司』?當中有沒有瞞騙或串謀行為?」

吳文遠及後回應,直言梁振英「是以反仇恨或歧視的姿態包裝政治動機,合理化自己恐嚇廣告商、預新聞自由等卑劣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