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集會】重組時序 美領館爭關注 港鐵游擊戰 入夜多區衝突

撰文:陳潤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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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的遮打花園集會,大批市民持美國國旗,到美國領事館希望引起美國關注香港情況,並支持美國國會通過香港民主及人權法案。集會原本獲不反對通知書,批准至晚上10時。
但至下午四時,遮打花園祈禱會司儀宣布,警方要求集會30-45分鐘內結束,集會被要求提早解散。
隨後中西區一帶爆發警民衝突,警方發射多枚催淚彈,中環站被破壞及門外有縱火。至晚上,銅鑼灣、黃埔、太子亦上演警民衝突。
特區政府於晚上回應示威,對有美國國會議員再次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草案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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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遮打花園集合

自中午12時開始,集會人士於遮打花園集合,他們高舉標語,寫道希望美國國會通過香港民主及人權法案。參與者David表示,他們自6月尾開始,已開始在不同集會和遊行舉美國旗,稱主要目的是希望引起美國對香港的情況之關注,又說高舉美國旗是因為他們與美國人一樣,「都是高舉自由和民主」,他又表示支持美國國會通過香港民主及人權法案,幫助香港達至普選,因法案通過後,國會每年檢討香港的自治情況,包括香港特首和立法會議員是否由民主方式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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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警方要求集會結束

一批遊行人士在接近美利酒店時突然停下,在場的防暴警察一度舉起黑旗,警告會使用催淚煙。遮打花園祈禱會司儀突然宣布,警方要求集會30-45分鐘內結束。大會表示,警方指花園道已出黑旗,中環站亦被破壞,集會變得不安全,所以要求提早解散集會,大會又引述警方指中環已封站,呼籲集會人士往金鐘方向走。

之後有30、40名防暴警集結中環站,最少兩人在中環站被防暴警拘捕, 有市民圍住喝鬧警方:「係咪宵禁?」港鐵關閉中環站,列車不停中環站。防暴警於中環站內舉黃旗,並阻記者進內採訪。有記者問一名防暴警員為何號碼布扯高了,但他沒回應。中環站J3香港會出口,玻璃被示威者打碎。另外有中環站出口外,亦被示威者堆上雜物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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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銅鑼灣舉黑旗 警察包圍雪廠街

示威者轉到銅鑼灣聚集,警方舉黑旗。大批防暴從渣甸坊趕到SOGO對出,現場示威者迅速離開;另有示威者在銅鑼灣SOGO對出設置路障,快速叫大家離開。銅鑼灣站外施放催淚煙,站內亦有少量煙霧滲入。 有防暴警於軒尼詩道及寶靈頓道交界佈防。

另一方面,有不少市民在雪廠街滯留,再被警察包圍。黃先生就在18時50分左右獲放行。他向記者表示,他本身處十字路口,但見警察推進便退入雪廠街,同時間亦有警察在街尾,所以他被「包炒」下未能離開。他被警員要求跪下,當時他見到一名疑行動不便的市民被防暴警察踢中腳,該防暴警察道「唔好意思,睇唔到」、「唔好意思,睇唔慣曱甴」;黃先生最後被抄低身分證資料獲放行。警方在雪廠街的清場行動完成後,多數人獲放行,至少一名年輕男子雙手被索帶綑上遭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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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 黃埔、太子再現警民衝突

黃埔紅磡道有逾四十名防暴警察持圓盾與現場市民對峙,有警員曾以胡椒噴霧近距離指向現場的市民。之後紅磡道防暴隊已逐步退後。市民盧先生表示此前有一名年約十多歲的紅衣男子, 在黃埔站的行人天橋,被警方截查搜身後帶走。防暴警離開時,大批街坊大叫要求放人。之後黃埔地鐵站內有約廿名防暴警駐守,他們配備長槍及圓盾等裝備。有大批市民在站內不斷叫罵警員。

同一時間,約二百多名示威者於太子旺角警署對出的彌敦道及太子道西交界以雜物搭建路障佔路,令彌敦道交通出現輕微阻塞。有示威者手持雷射筆照射,防暴警突於平台簷蓬上開槍射布袋彈,此前並無任何預警,示威者後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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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女「義務急救員」腳部中布袋彈倒地

至深夜,只淨下太子旺角警署有衝突,警員出示橙旗,現場的街燈突然熄滅,之後警方發射了數枚催淚彈。當時最少三百名示威者包圍警署。警方射出布袋彈,有女急救員腳部中彈倒地,現場有其他急救員為她施救。旺角警署右邊有持槍警員向兩米前的記者稱:「子彈無眼,你喺我面前射埋你!」

之後太子逾百名防暴警署在彌敦道驅散示威者,他們持長盾組成防線向旺角進發,大批示威者見狀立即撤離。防暴警沿途制服了數名人士,並設立了多條封鎖線。之後警方在旺角一帶多次推進又撤離。至凌晨一時,逾百名防暴警又從太子警署衝出,並不斷截查行過的市民,最終返回警署,當日的示威相關活動大致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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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就美國國會《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解畫

至晚上,對有示威人士到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請願,促請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草案,特區政府發言人對有美國國會議員再次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草案表示遺憾,重申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在中區進行的遊行集會後,有激進示威者在中環堵路、大肆破壞中環港鐵站,並在站外縱火;之後他們轉到灣仔、銅鑼灣、旺角及太子等地破壞或堵路。中環港鐵站和灣仔港鐵站損毀嚴重。特區政府譴責激進示威者的違法行為。

發言人又反駁:「《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草案提及《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銅鑼灣書店事件及出口管制。行政長官已在九月四日宣布,特區政府會正式撤回條例草案。

此前,政府亦已經多次明確表示有關修例的一切工作已完全停止。就銅鑼灣書店事件,《基本法》只授權香港的執法機關在香港的司法管轄區執法。香港以外的執法機關,包括內地和海外的執法機關,在香港司法管轄區內無權執法。特區政府一直嚴格按照『一國兩制』的原則及《基本法》處理香港特區的事務,絕不允許『跨境執法』。

就有關銅鑼灣書店的事件,香港警方未有發現證據顯示有『跨境執法』的情況。此外,香港作為單獨的關稅地區和擁有貿易自主是由《基本法》第116條及第151條所賦予,絕非其他國家施予。香港有極大的自身利益維持高度自治,以保障『一國兩制』下香港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