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禁網傳煽惑暴力資訊 梁家傑:疊床架屋 似網禁先兆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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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及警方被指濫暴濫權,引發連月來激烈示威衝突,而不少示威活動均由網上號召。律政司昨(10月31日)入稟禁止任何人在網上意圖發佈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資料,受影響的網上平台包括連登及Telegram等。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電話訪問時表示,法庭批出禁制令原則,通常是禁令內容不能模棱兩可或難以執行,他質疑,律政司申請的禁制令「中晒」,不符合禁制令的原則。他又指,目前已有法例管制網上煽動非法活動,禁制令猶如架床疊屋,唯一能令人夠猜測到的目的,是製造寒蟬效應,似乎是網禁先兆。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執業大律師梁美芬接受同一節目訪問時也承認,現有法例與禁制令中內容重疊,但她認為,法庭發出禁制令,有發放信息宣傳的作用,「一定要由法庭做,法庭係權威來源,佢講啲人先會尊重,政府講100次都冇用!」

梁家傑指,禁制令的內容難以搜證,「因為要證明有人因為佢做咗發布,先去做啲有暴力傷人傷物嘅事」。他舉例,如有人在連登教人做炸彈,但其實google上也能搜索到同類信息,「如何證明我發放嘅資訊令你做呢?」

他又質疑,煽動他人傷人或用暴力,在現行法例中,已經是罪行,而禁制令則是疊床架屋。他質疑,唯一能猜測到的目的,該禁制令是禁網先兆。他又指,政府做法令香港資訊流通受到很大威脅,影響香港作為自由市場和金融中心的地位。

梁美芬表示,現有法例與禁制令中內容重疊,但她認為,法庭發出禁制令,有發放信息宣傳的作用,「一定要由法庭做,法庭係權威來源,佢講啲人先會尊重,政府講100次都冇用」。(資料圖片/黃舒慧攝)

梁美芬則說,禁制令是符合公眾利益,讓人知道互聯網行為並非「無王管」,惟她亦認為,現時有相同法例與禁止令相同,但有必要通過法庭發放信息,令人「收手」。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則指,網上出現大量相對暴力的言論,是社會最大關注,希望禁制令發出後,能令社會「靜一靜」。對於外界擔心禁制令是為互聯網管制鋪路,鍾國斌亦認為,絕對會造成這種反向,「呢樣禁嗰樣又唔俾,好似講唔通」。惟他希望在目前社會氣氛下,禁制令產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