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譚耀宗指反對國安法屬違基本法 應取消參選資格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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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會議通過訂立「港版國安法」,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紫荊》撰文,無論是議員或是參選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若反對國安法立法,屬違反《基本法》,應予取消參選資格。

譚耀宗在《紫荊》撰文,無論是議員或是參選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若反對國安法立法,屬違反《基本法》,應予取消參選資格。(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譚耀宗在文中指出,人大通過訂立「港版國安法」,為捍衛「一國兩制」、維護國家安全起了關鍵作用,對香港社會是一場及時雨,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合時的決定,又稱消息傳到香港之後,很多香港市民感到振奮,「中央終於出手懲治亂港分子,使得香港可以長治久安」。

譚耀宗續指,在香港回歸後的近23年,反中亂港的各方勢力不斷破壞「一國兩制」,近年來更是挑戰中央的底線,提出「港獨」的主張,「反對派如此囂張的背後,則是西方反華勢力的撐腰,他們裡應外合,最終目的是將香港分裂出去,他們的種種劣行,在去年的『修例風波』中達到了高峰,香港的治安、經濟和民生受到嚴重破壞。」譚說,由於香港《基本法》第23條遲遲未能立法,從而導致無法將這些亂港分子有效地繩之以法。

譚耀宗提出要積極做好三個方面工作,包括一定要做好宣傳工作,他指2003年23條立法時,由於當時特區政府準備不足,加上缺乏宣傳,市民被誤導,未能充分理解條例草案的內容,最後立法工作被迫中止;2019年修訂《逃犯修例》,他們受到了來自國際社會的打壓,明明是一件堵塞法律漏洞的事情,卻在國際上被抹黑,因此這次一定要做好國際社會的宣傳工作。

譚耀宗又說,要積極引導和號召市民支持國家安全立法、遵守法律,指國家安全法是每一個香港市民都應該遵守的法律,香港市民也應該和「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限,揚言無論是議員或是參選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若反對國安法立法,屬違反《基本法》,應予取消參選資格。

全文:譚耀宗:維護國家安全守護“一國兩制”

文|香港譚耀宗

本次人大會議對於香港而言意義重大。會議審議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為捍衛“一國兩制”、維護國家安全起了關鍵作用。這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做出的決定,對香港社會而言是一場及時雨,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合時的決定。

《決定》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合時

2020年伊始,對於中國乃至世界而言都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對世界政治、經濟以及民生都帶來巨大的衝擊。在這樣的疫情下,中央率領全國人民齊心抗疫,將拯救人民生命擺在第一位,無數醫務人員在崗位上無私奉獻,頑強與病毒做鬥爭。在各方的努力下,我國抗擊疫情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從而使全國兩會順利召開。本次我國應對疫情的表現得到了來自世界各國的讃揚,這充分說明我們在製度上的優勢,也體現出我國領導人治國理政的能力。

本次人大會議對於香港而言意義重大,本次會議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為捍衛“一國兩制”、維護國家安全起了關鍵作用。消息傳到香港之後,很多香港市民感到振奮,中央終於出手懲治亂港分子,使得香港可以長治久安。

在香港回歸後的近23年中,反中亂港的各方勢力不斷破壞“一國兩制”,近年來更是挑戰中央的底線,提出“港獨”的主張,反對派如此囂張的背後,則是西方反華勢力的撐腰,他們裡應外合,最終目的是將香港分裂出去,他們的種種劣行,在去年的“修例風波”中達到了高峰,香港的治安、經濟和民生受到嚴重破壞。但遺憾的是,由於香港基本法第23條遲遲未能立法,從而導致無法將這些亂港分子有效地繩之以法,所以,這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做出的《決定》,對香港社會而言是一場及時雨,是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合時的決定。我作為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力支持有關決定,努力完成全國人大交託的任務。

我們應積極做好三個方面工作

在這裡,我認為我們應該做好幾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一定要做好宣傳工作,不僅是在香港社會做好宣傳,更是要在國際上做好宣傳。這些都是從過去失敗的經歷中汲取的教訓。2003年特區政府要就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的時候,我作為立法會議員也參與其中,但是很可惜,由於當時特區政府準備不足,加上缺乏宣傳,市民被誤導,未能充分理解條例草案的內容,最後立法工作被迫中止。2019年修訂《逃犯修例》,我們更是受到了來自國際社會的打壓,明明是一件堵塞法律漏洞的事情,卻在國際上被抹黑,所以這一次一定要做好國際社會的宣傳工作。

因此,在香港社會宣傳的重點,是要讓香港市民明白為什麼要為國家安全立法,特別是對於那些容易受誤導的年輕人,我們要耐心向他們解釋,讓他們改變自己的認知,盡量把年輕人爭取過來。我們要讓香港社會明白,有關法例只針對極少數反動分子搞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的活動,只要市民不參與這些嚴重罪行,對普羅市民的人權、自由不會造成影響。此外,我們可以運用現時人大常委會常用的“網上公開徵求意見”的方法,讓香港市民可以透過網上平台參與其中表達意見,這既可以令香港市民了解人大常委會的有關立法工作,同時也可以收集香港市民的意見,使有關工作受到重視和支持!

而在國際社會中,我希望外交部以及香港特區政府能加大對外宣傳,將為什麼要在香港實施國安法的信息向全世界正確發放,爭取國際輿論的主動權,說好“一國兩制”的故事。

其次,一定要完善執行機制,不能讓《決定》成為“無牙老虎”!本次決定中出現了“執行機制”的內容,我們都知道法律的執行機構決定著法律是否能得到有效實施,本次《決定》是從國家層面出發,那麼也就意味著執行機構是一個新的安排。可能很多香港市民對此會感到陌生和擔心,因此我們如何讓香港市民多理解,這是未來要重視的問題。

最後,積極引導和號召市民支持國家安全立法、遵守法律。國家安全法是每一個香港市民都應該遵守的法律,香港市民也應該和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限,對於那些想要參與香港建制的人,無論是議員或是參選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若是這些人提出反對,就是違反基本法,應予取消資格!

今年恰逢香港基本法頒布30週年,在這30年中,基本法和“一國兩制”都經歷了無數的考驗,也證明了“一國兩制”是對香港和國家而言最好的選擇,本次人大會議的《決定》突顯了中央堅決貫徹和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我們相信,維護好國家安全,守護“一國兩制”,保障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是香港市民的最大利益所在!

(作者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本文發表於《紫荊》雜誌2020年6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