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譚耀宗:條文按國際標準訂立非「加辣」 下午閉幕後公布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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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30日)閉幕,消息指,會上以全票162票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料稍後正式公開具體條文。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確認,會上已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並將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他表示,根據程序將要諮詢基本法委員會意見,下午再交回人大常委會討論,至閉幕後才會正式發表草案。
譚耀宗強調,「港版國安法」屬全國性法例,由人大常委會按照國家《立法法》制定,決定權在人大委員長會議手上。

譚耀宗。(資料圖片)

不設死刑 陪審團安排屬合理

譚耀宗在北京與傳媒視像會議時表示,待草案全文公布後,社會就能知悉有關刑罰、追溯力及是否設陪審團等實際操作安排。他強調刑罰並非「加辣」,只是按照國際標準訂立,與外國的罰則對稱,不設死刑,而陪審團的安排亦屬合理。

對於黃之鋒、羅冠聰及周庭今早突然宣布退出香港眾志,譚耀宗指,若市民在法例通過後守法,就無問題。

至於中央管轄權的問題,譚耀宗說,法例中會有清楚界定,列明在3種情況下中央才會行使管轄權,「有關情況都幾極端下」,相信大家在看畢條文後會感放心。他認為,中央設管轄權是以防萬一,相信不會隨便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