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毛樂禮赴印度峰會 倡AI寫精讀版判詞助社會了解審訊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及執委陳志剛今日(29日)繼續印度新德里訪問行程,出席第35屆「亞洲律師協會會長會議2025峰會」(35th POLA Summit 2025)第二日會議,他認為法律界不妨探討善用人工智能科技(AI),例如撰寫「精讀版」法庭判詞,助社會了解審訊,鞏固對法治的信心。
毛樂禮與其他與會者交流時表示,科技、人工智能技術(AI),以至各式各樣的網絡平台令資訊傳播變得碎片化,一旦有不全面的資訊快速傳播,可能影響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而與會者普遍認為這是亞太區內法律界共同面對的課題。
毛樂禮強調,科技本身是中立技術,對法律界而言,採用科技與否,最重要的是要秉持專業與程序公義,他認為,在不影響公平審訊的原則下,如何進一步引入AI,值得探討。他舉例指,部分重要的案件判辭長達過百頁,涉及艱澀的法律概念,普羅大眾未必有時間仔細閱讀,若法律界借助AI,為一些重要的判辭提供精準的簡要精華,對於協助大眾了解法庭審訊過程,以至法官判案的考慮會有幫助,亦可以鞏固社會對法治的信心。
毛樂禮補充,在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當中,除了成文法律(hard law)和其他守則及指引(soft law)外,在審訊過程中,各持份者例如檢控官在做任何決定時,需要作出全盤考慮,包括他人受法律保障的基本權利。他指香港奉行普通法,平衡不同人士的自由、權利及責任,十分重要。 他表示在香港,曾經有負責檢控工作的人員盡管工作繁重,仍然在公餘時間攻讀有關人權的法律碩士課程,全因希望更了解個人基本權利的概念、發展及案例,以便更能盡職履行刑事法律執業者的職責。
陳志剛則參與另一場專題研討會,分享「人工智能在法律實踐、教育與訴訟中的應用」的看法。他分享自90年代網絡興起,以至今天由AI驅動的訴訟分析和預測,法律實務一直持續變革。他估計,隨著AI發展,日後部分法律決策過程或許有機會會有AI參與。
陳志剛補充,因應AI科技日新月異,除了掌握好如何使用AI工具的訣竅外,維持行業道德標準在法律教育和培訓中也變得越來越不可或缺,因為時刻謹記避免利益衝突、維持保密,以至小心求證由AI所提供的資訊,乃是負責任地使用AI的關鍵。
毛樂禮及陳志剛在參與研討會外,分別亦有參與其他活動,包括與其他亞太區律師代表到訪印度最高法院,並與印度首席大法官會面交流。
是次峰會獲約50名亞太地區律師協會及國際法律組織的會長、主席和首席代表出席,包括澳洲法律協會(Law Council of Australia)、新西蘭律師協會(Law Society of New Zealand)、新加坡律師協會(The Law Society of Singapore)、日本辯護士連合會(Japan Federation of Bar Associations)、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