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倫敦辦法律系學生講座 主席毛樂禮鼓勵人才在港發展
香港大律師公會展開英國倫敦最後一日行程,當地時間昨日(13日)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主辦一場職業講座,獲三間大學約30多名頂尖法律系、經濟系學生參與,當中大部分為香港留學生。公會主席毛樂禮和副名譽秘書鄧建文擔任講者,指香港作為奉行普通法的國際金融中心和爭議解決樞紐,不少企業都會選擇在香港解決糾紛,而不同年代背景和經濟情況,會衍生不同類型的法律議題和糾紛,鼓勵有志成為大律師和發展訟辯專長的學生,到香港成為大律師。
毛樂禮勉勵學生保持開放心態 擁抱機遇
講座以「香港大律師執業生涯」(A career at the Hong Kong Bar)為題,參與的法律系學生主要分別來自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倫敦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及倫敦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另外,也有留學美加但正在倫敦作交換生的學生參加,了解香港的機遇。
毛樂禮和鄧建文分別分享了各自成為大律師的入行經驗和得著。毛樂禮表示,他於2000年成為大律師時,正值金融風暴發生後不久,但有危便有機,舉例指當年入行後,其中一項頗為常見的法律糾紛,是置業人士因各種原因有意「踢契」;2008年金融海嘯後,則出現不少涉及金融產品不當銷售的案件。
他指,不同年代背景會有不同的法律議題和爭議出現,現時人工智能發展迅速,同樣對法律界有影響,但他對此維持樂觀看法,認為部分行政性質的法律文書工作如能交由科技代勞,大律師便可以騰出時間思考案件的法律觀點、訟辯策略,有助當事人獲得司法公正,也可以協助法庭得出裁決。他鼓勵學生保持開放心態,擁抱機遇。
鄧建文則向學生說明,香港大律師行業與其他實行法律專業分流的普通法地區接軌,例如大律師同樣是轉介行業,需要遵守「不可拒聘原則」,確保市民能聘用自己認為合適的法律代表。他補充,香港的司法機構獨立地運作,終審法院的判辭不時獲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案件引用,說明香港是領先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他又以自身經驗,指出即使先入行做律師,日後在香港亦可以成為大律師,因此鼓勵學生積極深造自己感興趣的法律範疇。
他們介紹近年大灣區發展所帶來的機遇。毛樂禮表示,公會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是培育新一代訟辯人才,公會會繼續探討在海外領先的司法管轄區舉辦講座和培訓活動,推廣香港的司法制度優勢及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