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拳擊】曹星如鬥世界冠軍 認識業餘拳擊評分制度

撰文:衛爾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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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小子」曹星如迎戰世界冠軍,首回合有一位裁判認為「10:8」對方勝。到底當中有冇搞錯?

在昨日「神奇小子」曹星如迎戰世界冠軍米薩夏利諾夫(Mirazizbek Mirzakhalilov)一賽中,首回合有一位裁判認為「10:8」對方勝,同時卻有另一位裁判認為「10:9」星如勝。到底當中有冇搞錯?且讓武備志分析一下業餘拳擊的評分制度。

 

▍曹星如對世界冠軍的比賽情況

首先,我們再重溫一下曹星如對上世界冠軍時的情況。

比賽影片連結︰奧運頻道 (2:15:46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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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回合中,兩人在初段便即時入局。米薩夏利諾夫佔據台中央向星如壓迫,以後手打出快速追擊。星如在外圍保持距離作外圍打擊,避免讓對方輕易打出擅長的近身連擊。二人數度在外圍換拳後,星如嘗試壓進至台中位置,主動跟對方近距離以組合拳搏拳。可惜世界冠軍在力量及抗打力上佔優,換拳時星如往往被反擊中斷攻勢。不過即使如此,星如每當被擊中後,都明顯有意識還以一波攻勢去搶分,所以這回合可以算是互有攻守。
 

首回合計分表出現....(圖片擷取自︰Olympic Channel)

然而在第一回合的評分中,卻出現以上的結果。三位裁判給米薩夏利諾夫「10︰9」,一位給星如「10︰9」,最後一位卻給米薩夏利諾夫「10︰8」。換言之,裁判對這回合的表現出現了三種不同「判斷」。就連比賽旁述都只能說︰「這分數表充分說明了拳擊運動的評分是多麼的主觀。」
 

第二回合計分表。(圖片擷取自︰Olympic Channel)

去到第二回合,「JUDGE 1」有別於其他裁判,再次作出「10︰8」的評分。比賽又沒有出現擊倒,又不是明顯的「強弱懸殊」,當中是否搞錯了甚麼呢?

到底業餘拳擊的評分準則為何呢?真的是可以「完全主觀」的嗎?

 

▍業餘拳擊的評分制度

我們必須先細閱一下奧運拳擊賽例。

自2016年里約奧運起,國際拳擊總會(AIBA)改奧運拳擊規則變「回合十分制」(10 Point Must System),跟職業拳擊相同。比賽時會有1名拳證執法,有5名裁判負責評分。

根據AIBA的賽例,裁判評分需要按照以下標準:

有效擊中目標區域的次數
•打擊必須符合法定打擊標準。
•應該考慮這些打擊的數量和質量。
•當擊打數量相等時,擊打質量可以決定該回合的獲勝者。

以技術和戰術優勢主導回合
•以進攻和防守相結合控制比賽的拳擊手。
•是「有效侵略者」的拳擊手。
•不斷向前進攻的拳擊手不一定是「有效侵略者」。
•一名拳擊手,以進攻和防守相結合的方式控制回合,並得分明確並能同時防守對方的反擊。
•迫使對方有所動作,並主導回合節奏的拳擊手。
•導致對手打空的拳擊手,並使其他拳擊手容易受到反擊。
•拳擊手打出有效的刺拳反擊,並讓對手退後。
•一個拳擊手,主導擂台中的位置和動作的速度(例如,橫向運動)。
•抵消拳擊手的風格或類型:拳手vs拳擊手,反架對正架,切擂(Ring cut),將對手逼到一個角落等。
•以擋格、側閃、上下擺動、拍擋和步法等成功避免被對手明顯擊中。
•身體打擊:是一種戰術及技巧表現。

競爭性
•一直努力通過整個回合獲勝的拳擊手。
•拳擊手不斷表現出對競爭和勝利的強烈渴望。
•不斷表現出主動性的拳擊手。

在每個回合結束時,每位裁判會給「優勢拳手」10分的分數,並會按照雙方表現差距給予「劣勢拳手」9分或更低的分數,7分是最低分數。
 

「10:9」:雙方表現接近
•當兩個拳擊手在大多數條件下均等時。
•回合中可能包站立讀秒或擊倒(Knockdown)。

「10:8」:明確獲勝者
•由於得分的質量差異很大,因此有明顯的贏家。
•有一個明顯的獲勝者,其有效擊打次數明顯較少,可能包括站立讀秒或擊倒(Knockdown)。

「10:7」:完全壓制
•在所有條件下,一位拳擊手完全優於另一位拳擊手。
•由於得分的質量差異很大,因此有明顯的獲勝者,其中可能包括站立讀秒或擊倒(Knockdown)。

當中有兩點需要留意,就是「業餘拳擊」中對於「讀秒」的看法跟職業拳擊略有不同。拳證會在選手被重撃時,為保障選手安全而讀秒。原則上業餘拳擊被拳證讀秒不會帶來減分,但卻影響台下裁判比分印象。如果雙方選手在實力相若換拳時,突然被讀秒變相被剝奪還撃機會。

因此即使沒出現「站立讀秒或擊倒」的回合也可判「10︰7」;而在「10︰9」的回合,也可以出現「站立讀秒或擊倒」。
 

就如另一場資格賽中,當中國選手對上塔吉克選手時,中國選手完全壓制對手,甚至在第一回合擊中對手令裁判讀秒。然而在第一回合的評分表上,3位裁判給「10︰8」,2位裁判給「10︰9」。而在第二回合時,則1位裁判給「10︰8」,4位裁判給「10︰9」。

換言之,即使在業餘拳擊的比賽中,給予「10︰8」其實需要滿足一定條件,而假如在沒有「站立讀秒或擊倒」下,其表現優勢則需要十分明顯才足以判出「10︰8」。星如第一回合的「8:10」有其規則上的理由,但如果局勢如此明顯,裁判亦不應會有如此分歧的判決。

雖然當中可能因為裁判所身處位置不同而出現差異,但基於國際性裁判的專業能力,判斷應該趨向一致,並不應出現如曹星如比賽中的偏差情況出現。

 

▍香港業餘拳王在業餘規例的得分心得

武備志曾請到香港業餘拳擊運動員、2018年度香港拳擊 64公斤級冠軍袁文俊(Day Yuen),來為我們從拳擊技術上分析一下,「業餘」「職業」之間的出入。以下節錄一些「規例外」的心得。

原文連結︰【曹星如復出】與香港拳王談談 職業業餘拳擊中的技術差異

「控場力」VS「打擊傷害」

因為業餘比賽回合數跟職業有別,不容易做出可以累積的大傷害,所以不像職業賽那樣,把打撃的傷害成為主要的判定觀感。業餘裁判會傾向留意,選手是否能夠控制整場比賽。所以如果遊打只要打出夠「控場力」的輕拳,就算他偶爾中一兩個比較重的拳,只要保持控制,都會勝出該回合。

這種「控場」的手感、節奏要在比賽中途突破是非常難的,除了「這個回合必需反勝(因為這回合都輸控場,就成了2:1的局面)的壓力外,跟職業拳撃不同,由於不能做對手打法的針對性研究,所以後追突破是非常困難的。

簡單來說,業餘拳擊的控場感,比單純的打撃傷害力更為重要。

Day 指出業餘拳擊由於比賽時間只有3回合的關係,所以非常講求「控場力」,以主導比賽作為得分手段,以最少的時間打造出對自己有利的狀態,技術性地令裁判覺得自己「佔優」。
 

「控場力」是比賽中的軟件:「距離感」、「節奏控制」、「讀賽能力」

袁:相比起攻撃力、速度、硬度、體力,這幾種硬性條件,我會說控場是軟性條件,也是不能具像看到的。

第一,當然是「距離感」,要處於自己(那刻間)擅長的位置,作出守備(包括無效/弱化對手的攻擊)或是攻擊。

第二是「節奏控制」。不只是要控制自己節奏,更要充分掌握對方的節奏,從而分配體能、捕捉攻防的時機。

其他的還有「協調能力」、「判斷力」、「戰術的轉換」、「攻防的選項」等。這方面在職業拳撃相對容易做到,因為單類攻擊選擇,已經能成為「做成累積傷害」的戰術。說給比較經典的例子,就是木村翔對鄒市明那場比賽中的身體攻撃撃倒。

還有一個可能比「距離感」更上級的能力,非常重要的軟條件,就是比賽的閱讀能力。

總括而言,軟條件粗略包括:距離感、輸出的節奏控制(也帶體能管理)、判斷力、戰術的轉換能力等等。綜合來說,就是「比賽的閱讀能力」,結果就是「控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