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他當時只在食雪糕 「入錯屋」槍殺黑人鄰居 女警謀殺罪成

撰文:李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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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德州達拉斯巿的31歲前女警蓋格(Amber Guyger)去年9月6日晚上下班回家卻「入錯屋」,且連開兩槍擊斃26歲的黑人男子吉恩(Botham Jean)。近日經過為期6天的審訊,陪審團在周二(10月1日)裁定蓋格謀殺罪成,她可被判監禁5年至99年不等。

蓋格住在事發公寓的三樓,吉恩則居於四樓。案發當晚蓋格剛下班,身上仍穿警察制服,她供稱,回家發現大門虛掩,以為有人潛入,於是拔出佩槍戒備,並把被她誤以為擅闖寓所的吉恩擊斃。

蓋格及後致電報警,報案錄音中聽到她不斷重複地說「我以為那是自己的單位」逾20次,又不停向吉恩道歉,鼓勵他支撐下去;救護員抵達後為在吉恩進行心肺復蘇,惜回天乏術。蓋格在案發後三日被捕,其後遭到革職並被控以謀殺罪。

經過為期6天的審訊後,陪審團在周二認定蓋格謀殺罪成,將被判監5年至99年不等。(美聯社)

「像突擊隊員般」衝入單位

吉恩的媽媽艾利森(Allison Jean)向陪審團表示,愛兒的死令她傷心欲絕,「我的生活從此變得不一樣,我無法入睡和進食,而且自此經常生病。我必須努力令家人團結在一起,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很痛苦」。吉恩的家姐芬德利(Alissa Findley)謂,事發後她和孩子很害怕警察,「我希望吉恩能死而復生,好讓我們繼續最後一次的對話,這次我不會再讓他掛斷電話」。

辯方律師稱,蓋格當晚已當值逾13.5個小時,且因收到一名同袍傳來帶有性暗示的短訊而分心,所以才會「犯下連串可怕的錯誤」。蓋格在庭上聲淚俱下,承認殺錯良民並致歉,她強調,事發時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我很害怕他會殺了我」。負責調查的德州騎警亦供稱,案發公寓的設計的確經常令住客認錯單位。

不過,檢控官法恩(Jason Fine)認為,蓋格「像突擊隊員一般」衝入吉恩的單位,而對方當時只是在沙發上吃雪糕,並無威脅她的生命;法恩指出,蓋格案發時仍身穿制服,腰帶上有其他非致命的物品可以用來制服匪徒,包括電槍和胡椒噴劑等,形容她的供詞是「廢話」,當晚她根本沒有「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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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色人種和女性為主的陪審團退庭商議後,最終裁定蓋格謀殺罪成。庭外有人聞判後歡呼慶祝並高呼「感謝主」,還有人大喊「黑人的生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

代表吉恩家屬的律師梅里特(Lee Merritt)形容判決是巨大的勝利,而且是「美國黑人的一次勝利」。另一名代表律師克倫普(Benjamin Crump)認為,裁決為將來一旦有警員涉及非法殺人立下有力的案例,警告執法人員不能恃權濫暴,如果作出不當行為,同樣要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