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男同學遭拒13刀殺人!法律系畢業男生2次上訴 終極判決定讞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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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同性情殺案。台中1名法律系畢業的男生向同校男同學告白,遭到拒絕後懷有恨意,潛入對方住所埋伏超過24小時,之後持刀向對方頸腹猛砍13刀,傷者最終身亡。國民法官一審重判被告無期徒刑,成為台灣首宗國民法官案件和目前判刑最重案件。被告事後上訴,二審維持原判、近日再度上訴至三審,但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案發後,被告(中)由警方拘捕帶走。(網上圖片)

同學變同事 告白不成不斷糾纏

台媒於今年3月報道,黃姓男被告現年22歲,是東海大學法律系1名高材生,2021年因打籃球認識同校電機系的施姓男同學,施男介紹黃男進入直銷公司工作,2人成為同事,而且變得熟絡。

到了2022年4月,黃男首次向施男告白,施男即場拒絕,同時刻意疏遠黃男。但黃男沒有放棄,多次前往施男租住單位和辦公室,試圖打動對方,但施男仍然拒絕。

被告告白男同學失敗後,猛砍13刀殺人。(示意圖/gettyimages)

潛入屋內埋伏逾24小時 見面爭執出刀殺人

案發2022年10月19日下午5時許,黃男再次跑到施男住所,最後由房東出面要求離開,黃男離開後跑到附近刀具店,購買2把牛肉料理刀,繼而返回施男單位,聲稱沒有攜帶鑰匙,安排鎖匠前來開門,黃男入屋後躲進廁所,但施男當晚沒有回家。

去到20日晚上8時多,黃男在屋入埋伏超過24小時,聽到施男終於回家,黃男繼而現身,2人在屋內發生爭執,黃男大怒取刀向施男頸腹位置猛砍13刀。黃男回復冷靜後驚覺自己鑄下大錯,於是致電報警自首,施男送院後傷重不治。

最高法院終極判決,對被告維持終身監禁。(示意圖/gettyimages)

案件經三審 法官維持原判囚終身

黃男事後被控殺人罪名,一審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成為台灣首宗國民法官案件,雖然黃男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但國民法官認為被告迫於情勢不得不自首,並非真心悔改,因此國民法官重判黃男無期徒刑,這是國民法官制度成立以來判刑最重的案件。

案件上訴至二審,台中高分院維持無期徒刑,同時終身褫奪公權,全案近日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經審理後,3月5日駁回上訴定讞。

另外,施男家屬較早前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一審判決黃男賠償737萬多新台幣(約188萬港元)。

國民法官類似本港陪審團,由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和法官一起共同審判。(《正義迴廊》電影劇照)

國民法官類似本港陪審團

根據台灣司法院資料,國民法官類似本港陪審團,由一群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和法官一起共同審判,國民法官雖然沒有法律背景,但標榜可以將不同的生活經驗、價值思考、法律感情,帶進法庭,讓司法審判變得更加透明,「讓司法專業與外界對話,彼此交流與反思,藉此促進國民與法院間的相互理解」。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