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惡犬噬6途人!傷者腿遭咬甩大塊肉 這身份令捉狗隊束手無策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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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有惡犬出沒,6人受傷。該隻平日表現乖巧的寵物犬突然狂性大發,在街頭追咬6名途人,傷者被咬後到醫院清理傷口和接種疫苗,當中1名男子傷勢嚴重,腿部被撕咬掉大塊肉。當地政府通知捕狗隊到場跟進,但因惡犬屬有人飼養,而非流浪狗,故捉狗隊未能捕走處理,市議員建議傷者報警和向狗主追討損失。
涉事惡狗平日乖巧 沒有展露兇性
事件發生在馬來西亞森美蘭州芙蓉市晏斗區1處三岔路口,據了解,涉事黑色狗是寵物犬,當地攤販和居民經常見到狗狗會在早晨或傍晚時份在上址一帶徘徊,平時表現乖巧,沒有向陌生人展露兇性。
6人受傷 傷者︰在場的人全都被嚇壞
事發3月12日清晨6時許,惡犬突然發惡追咬途人,4名華裔、1名巫裔、1名印裔路人被咬傷,需要送院清洗傷口和注射抗狂犬病疫苗,當中1名巫裔男子傷勢比較嚴重,腿部被撕咬掉大塊肉。
其中1名76歲華裔姚姓男傷者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表示,當時如常駕駛電單車出門,打算把椰漿飯帶回咖啡店擺賣,途過現場時,惡犬突然四處咬人,自己左腳被咬傷,瘋狗隨後見到新目標,立即鬆口轉咬其他人,「在場的人全都被嚇壞」。
惡犬有人飼養 捕狗隊無法帶走
當地居民反映流浪犬咬人情況嚴重,多人被咬傷,一度誤傳今次連咬6人的惡狗都是流浪犬,芙蓉市政廳立即安排森州非政府動保組織「毛孩避風港」 (FurryKids Safehaven)捕狗隊展開捕捉流浪狗行動,同時追查涉事惡犬下落。經調查後證實有人飼養涉事惡犬,相信事後已由主人帶走,無法當作流浪犬帶走處理。
芙蓉市議員李凱業回應事件指出,由於涉事狗隻有主人,捕狗隊實際上能採取的措施有限,反而應由警方負責調查,根據刑事法典第289條(疏於看顧動物並導致他人受傷)條文,一旦罪名成立,狗主可能面臨最高6個月監禁和罰款2,000令吉(約3,500港元), 或者兩者並施,傷者亦可以報警和透過法律途徑向狗主追討賠償。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