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追債真性侵!淫狼謊稱追數 恐嚇毀容硬上人妻 賠咁多免入獄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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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騙財之外,騙徒騙色手法同樣層出不窮。台灣桃園1名男子隨機傳送訊息給1名陌生人妻,訛稱其丈夫欠債,相約對方外出見面,淫狼繼而強迫她上車,揚言車上有鹽酸和球棒,威脅發生性行為,人妻雖然反抗,但仍遭性侵得逞,受害人事後報警求助。男被告承認罪行,並以50萬新台幣(約12萬港元)達成和解,法官裁定「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其間接受保護管束。
謊稱追債 相約人妻談債務
台媒於8月報道,案發2024年8月12日晚上7時許,涉案31歲林姓男子透過Facebook Messenger傳訊給陌生人妻,謊稱要向其丈夫追債,相約人妻在龜山區1間超商前方位置見面。
車內性侵得逞
人妻信以為真,同晚8時許抵達,林男要求人妻登上其私家車內商談債務,林男載人妻至桃園市後巷,以車內有鹽酸和球棒等物件作威脅,若拒絕性交就會施襲毀容,人妻拒絕並用雙手推開他,林男動粗性侵得逞。人妻事後報警求助,警方根據閉路電視紀錄拘捕林男。
賠50萬新台幣和解 緩刑5年
案件在桃園地院進行審理,被告承認罪行,法官認為被告逞一己私慾,欺騙受害人外出,同時違反其意願強制性交,侵害其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對其造成身心創傷,但法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同意賠償50萬新台幣(約12萬港元),獲得受害人原諒,終裁定「強制性交」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案件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