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變真分手!欠債男轉移資產扮離婚 他慘被趕出門 判決逆轉
離婚都有假?台灣一 對結婚逾20年的夫妻,因男方屢遭追債,妻子提議「假離婚」,要求丈夫將其名下所有財產包括房地產轉讓給她後辦理離婚手續,男方依言照做。惟離婚後,男子驚悉「前妻」突然變賣財產,甚至要求他搬離住所,才驚覺自己掉入陷阱,於是提告請求確認婚姻關係仍然存在。
案件一審期間,女方辯稱其實是「前夫」出軌,自己出錢購買房地產,「前夫」甚至對他家暴,更有證人支持其說法。男方被判敗訴後提出上訴,女方此時才承認自己指控「前夫」出軌,證人才信以為真,在未有確認男方意願下,擔任證人簽署離婚協議書,法官因而改判2人婚姻關係仍然存在。
妻提出「假離婚」避債
台媒於今年2月報道,涉事夫妻於1999年結婚,育有1子,男方長期遭人追債,妻子提議辦理「假離婚」,要求丈夫先將名下所有財產轉到她名下。丈夫聽完覺得有道理,於是將房地產、公司、貨車等全數財產,以贈與名義轉到妻子名下,到了2022年4月,一家三口再到戶政事務所完成離婚手續。
「前妻」變賣財產兼趕出家門
豈料男方之後受傷接受治理,「前妻」陸續結束公司營業登記和變賣貨車,到了2023年11月,「前妻」更稱接受其他人追求,要求他勿再打擾,甚至提告逼迫「前夫」和其母親交租,否則需要搬走,男方才驚覺「假離婚變真分手」,由始至終都是一場騙局,於是提告請求確認婚姻關係存在。
男方一審敗訴
女方在庭上辯稱,「前夫」其實有外遇,隱瞞20多年,加上房地產的首期和貨款都是她支付,反而是「前夫」經常揮霍,一堆支出由她處理,「前夫」甚至曾經用鐵鎚施襲,她已經申請保護令。兒子聲稱母親無法忍受父親出軌,所以才協議離婚,尚有其他證人支持女方口供,法官認為男方舉證不足,因此判處敗訴。
離婚程序出現問題 法官改判婚姻關係仍存在
男方上訴至二審,「前妻」才承認自己在街市向其中名證人聲稱丈夫出軌,對方願意免費簽署離婚協議書,但簽名時丈夫並不在場,而且在男方簽名前已經先簽名,法官認為離婚欠缺「2名以上適格證人」的法定要求,依民法裁定無效,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婚姻關係仍然存在。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