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深夜反鎖大門!僱主一家三口險無屋返 4行為即時解約無需賠
僱主回家前要通知外傭?本港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聘請工人姐姐關注組」發文表示,他們一家三口外出直至深夜才回家,發現外傭竟反鎖單位,外傭開門後解釋「已經咁夜」,以為僱主他們「唔返嚟」。樓主狠批「返自己屋企幾點都可以返,點解我返屋企要通知佢?」,在網上詢問應否將她解僱。
網民斥零尊重 提議改用電子門鎖
樓主在表示該名外傭來工作5個月,近日他們一家外出深夜歸家,回去發現「畀姐姐反鎖係屋外」、「我哋未返屋企,佢鎖咗門,我可唔可以告佢」。外傭開門後指夜已深「個個都瞓晒,以為我哋唔返嚟」。他驚訝回家竟然需通知外傭,「佢係咪黐線㗎」。
大量網民在帖文留言,「報警,點知佢係咪喺裡面做咩危險嘢」、「屋契喺工人度咩?幾時到佢話事?告埋佢非法霸佔都得」、「我都試過,我哋按咗5分鐘門,工人都無開,最終搞咗15分鐘,原來發現佢落咗門鎖鏈,解決方法︰換咗電子門鎖」、「爆佢啦!僱主未返屋企,做咩鎖門?」。
樓主正式解僱外傭
樓主在帖文補充,已正式解僱該名外傭,「佢想諗住沖埋涼先走」、「仲話我哋唔尊重佢唔WhatsApp通知佢我哋會返屋企」。樓主指出,對方工作約5個月,每次她放假後回家,「我哋都唔會反鎖門,直到佢返嚟之後先會反鎖屋企門」,質疑是誰不懂得尊重別人。
僱主應給予時間適應和學習
綜合僱傭中介公司和入境事務處資料,外傭抵埗履行職責,僱主應給予她適當輔導及培訓,一旦外傭工作未如理想,僱主應先考慮外傭是否已有足夠觀察期、適應期及學習期。如果工作表現持續不理想,僱主應給予她輔導,以及了解原因,然後再觀察至少兩個星期,其間再次進行家務訓練,繼而再觀察最少兩個星期。倘若情況仍沒有改善,僱主可以考慮解僱外傭,如果無法提前一個月通知解約,僱主需要支付外傭一個月薪金,即是代通知金。
外傭違規 僱主可以即時終止合約
倘若外傭在受僱期內有違規行為,僱主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可以即時終止合約︰
1. 蓄意不服從合法合理的命令
2. 行為不當
3. 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
4. 經常疏忽職守
解約後須7天內通知入境處 外傭留港限期兩周
僱主和外傭必須在合約終止日期起計的7天內,各自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出書面通知,雙方均可使用免費網上服務通知入境處有關終止合約事宜。若合約提前終止,外傭只可獲准在本港逗留至合約終止後的兩個星期,抑或至獲准逗留期屆滿為止,兩者以較早的日期為準。一旦外傭在逗留期限過後仍未離開香港,可能會遭到刑事檢控,協助和教唆外傭逾期逗留的人士同樣可能遭受刑事檢控。
(Facebook群組「聘請工人姐姐關注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