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問我答】拒絕導盲犬進入食店是否違法?

撰文:黃樂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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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英國失明男子Amit Patel在導盲犬狗帶上安裝鏡頭,拍下平日被途人歧視的情況,《BBC》及《每日郵報》等外國媒體都有報道,並引起社會討論。
《香港01》記者透過香港導盲犬服務中心聯絡導盲犬使用者Andy(徐文俊),實測香港人對導盲犬的接受程度。
片段發佈後,不少網民留言熱議,記者綜合幾個常見疑問,向香港導盲犬服務中心主席張偉民了解,解答網民查詢。

導盲犬依靠使用者的指示方向行走,但有能力尋找指定目標物如椅子及巴士站等。(黃樂怡攝)

導盲犬點識路?

張偉民表示視障人士使用導盲犬的前提是有獨立行走能力,即有能力使用白手杖認路。而導盲犬的引路功能簡單來說是尋找目標物及在曾到過的地方引路。張偉民指導盲犬去過2次的地方,基本上都會認得路,例如使用者記得港鐵站某個方向有閘機,到達大概位置後發指令,導盲犬就會帶使用者到閘機前。一般導盲犬認得的目標物包括港鐵站閘機、巴士站、垃圾桶及椅子等。

法例列明視障人士和導盲犬可以進入公眾場所。(黃樂怡攝)

拒絕導盲犬進入食店是否違法?

翻查法例,雖然有條例列明食肆不准狗隻進出,但導盲犬獲豁免。

根據《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任何人士如拒絕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處所,或拒絕向他提供服務或設施,則可能被視為觸犯《殘疾歧視條例》。在該條例下,有關處所,服務及設施的涵蓋範圍包括酒店、銀行服務設施、教育設施、娛樂設施、康樂設施、交通運輸設施等」。

另外,《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第10B條就列明,雖然食肆不准狗隻進出,但「本條不得解釋為禁止為完全或局部失明的人充當嚮導的狗隻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內(食物室除外)出現」。

香港導盲犬服務中心主席張偉民表示,以往曾有導盲犬使用者因被小巴司機拒載向平機會投訴,但投訴者一般為了避免打官司的精神壓力,都較少告上法庭。(資料圖片)

視障人士可否向平機會投訴?

可以。張偉民指過往就有導盲犬使用者因被小巴拒載而到平機會投訴,投訴者與被投訴者開會面談,個案在平機會得到解決。被問及會否應用相關罰則,張偉民表示:「咪打官司囉,但呢個(情況)係大家都唔想見到,因為精神壓力好大」。

「歡迎導盲犬進入」標誌給誰看?

有網民認為視障人士看不到「歡迎導盲犬進入」標誌,猜測莫非是讓導盲犬看?張偉民解釋,張貼標誌是為了提醒進出公眾場所的人士,進入場所內有可能遇見導盲犬,而且亦是方便場所的前線員工執勤,萬一有顧客投訴場所內有導盲犬,都可以標誌協助解釋,避免爭執。

部分商戶會在店舖當眼處張貼「歡迎導盲犬進入」標誌,萬一有顧客投訴有導盲犬進入,可方便前線人員解釋。

導盲犬有攻擊性?

不少網民為片中導盲犬辯護,指導盲犬很乖巧,呼籲市民不用害怕。張偉民強調,導盲犬「有穩定性、無攻擊性、唔會搞亂檔」。張偉民表示中心自行繁殖導盲犬就是為了確保犬隻血統,透過觀察犬隻祖先確認犬隻性格溫馴,沒有隱疾。

本港人工受孕的導盲犬

張偉民:用時間讓香港市民慢慢接受導盲犬

張偉民慨歎某些不負責任的狗主破壞了狗的形象。張偉民表示:「譬如喺街(狗隻)大小便完唔執、唔清理,去到餐廳又擒晒上枱面,主人一啖佢一啖,呢啲係破壞左狗嘅形象」,認為「狗係無辜嘅,都係主人控制」,「唯有用時間去令香港市民大眾慢慢去接受導盲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