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帶頭漠視公共空間 關注組織:應在最低限度規管下開放用途

撰文:盧君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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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社區》早前報導旺角新世紀廣場行人通道,作為公共空間的「反面教材」,指該通道的設計,並非要讓使用者更舒適地享用;恰恰相反,是要行人感到不適而盡快通過。民間組織「拓展公共空間」的Facebook帖文,尚未為香港公共空間的議題引起廣泛討論;惟民間一直有不同的組織監察,啟發大眾反思。

關於公共空間的討論,有人認為連1-2分鐘路程的天橋,都要盡善盡美,是矯枉過正;有人則認為無論用途、大小,都是公共空間,令這些地方變得user-friendly是管理方的責任。(資料圖片/盧君朗攝)

一條天橋、一塊在鬧市中的空地、埋藏於城市中的不同通道,這些公共空間,到底應否鼓勵市民停留、休息、發掘出其他用途?

「拓展公共空間」發言人Desmond首先交代組織的理念:「不論大小、用途、使用時間,都是公共空間,都需要盡力改善。」

香港人相對不重視公共空間

公共空間議題在香港開始引起討論,是2008年時代廣場管理方被揭發沒有開放地面的休憩空間予民眾使用,而引發一連串事件,如表演、行為藝術、野餐等等。然而,10年以後,它在民間卻仍停留比較邊緣、次要的議題。Desmond認為這與生活習慣相關:「香港人放假出街,比較多去商場嘆冷氣;到城市中的公共空間消磨時間,甚少是他們的首選活動;我們希望,這至少能夠成為他們的選擇。」

發展局:特殊情況外,不應要求發展商提供公共空間

除了市民對公共空間意識不足外,政府、土地發展商的取態同樣是主因。「他們既然能規劃土地用途,更應該發展更多,並妥善管理公共空間;很可惜,政府現在似乎不想再製造公共空間。」Desmond的推論並非空穴來風,據發展局在2015年7月發表的「在未來的私人發展項目內提供公眾休憩空間的優化安排」,除非特殊情況,否則城規會不應要求發展商在私人土地及毗鄰地方提供公眾休憩空間。

換句話說,當政府及土地發展商不再討論,甚至希望不再出現新的公共空間,市民就不會意識到這些地方,對於日常生活的重要性。

發展局報告中,有關公共休憩空間的條文,使「拓展公共空間」的Desmond認為,政府傾向不再在城市中製造新的公共空間。(資料圖片)

公共空間對城市人的重要性

到底公共空間,對於城市人生活有多重要、它發揮着什麼角色?以下節錄紐約前城市規劃總監Amanda Burden在TED的演講:

城市基本上與人有關,人們前往何方、在何處相遇,是使城市運作的核心。因此在城市中,比建築更重要的是其中的公共空間。
公共空間永遠需要盡力爭取,不僅僅是一開始為了公共使用而爭取,還要為使用者設計,然後維護它們,確保它們能讓所有人共享,確保它們不會被破壞、侵佔、廢棄或忽視。
公共空間擁有力量。不僅在於使用人數,也在於使更多人對他們的城市感覺更好,只因為知道自己身處其中。公共空間可改變城市生活型態,改變你對城市的感受,影響你對居住城市的選擇。公共空間是你落腳於某座城市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拓展公共空間」指,公共空間的重要性,首先在於延伸城市人的生活空間,不受社會階層及個人經濟能力的影響,平等地去享用這些地方及設施,保持大眾整體的生活素質;然後能讓城市人享受公共生活、接觸社區內的不同人士,促進了人與人之間的面對面溝通,幫助社區人士建立網絡,使他們對社區更有認同與歸屬感;最後,在城市層面而言,公共空間有助平衡城市的發展密度,增加城市的生態多樣性,改善城市整體的環境(如綠化),為公民提供藝術表演、經濟活動、政治集會、討論等等場所。

Desmond指公共空間是公民權利,當私人土地都由管理方去規劃用途之時;公共空間則應該在最低限度的管理之下,由市民去定義它的用途,亦因此擁有「無限的可能性」,「鼓勵人們自發地在裡面開拓生活」。

Desmond認為,旺角行人專用區對於使用者沒有任何規管,容易造成混亂。但他強調,殺街以後,應該要重生,在最低限度規管下對公眾開放用途。(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何謂妥善管理的公共空間

一個良好的公共空間,如上所述,是「開放市民提出更多不同用途的可能性」;同時,Desmond亦強調「最低限度規管」的重要性——一個公共空間,要是沒有任何規管,會容易變得混亂,如西洋菜街表演者同時不斷增大聲量,滋擾行人及附近商戶的情況。

他以墨爾本公共空間的管理方式為例子說明:每星期發牌予不同的人,防止出現少數使用者壟斷使用權,又會規定使用者音量大小甚至喇叭尺寸,務求減低對他人的影響。「這就是最低限度的規管。至於用途方面,基本上很開放,例如當地曾有藝術家在公共空間地下畫粉筆畫,能吸引途人逗留、休息;又如Fashion Week試過在公共空間搞Fashion Show,這些例子,都說明公共空間可以有無限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