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清場案】執達吏供指黃浩銘曾大叫:人係咪障礙物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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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佔旺清場,幾十名示威者因不按法庭禁制令離場,被控藐視法庭罪,包括黃浩銘等不認罪的被告今(11日) 受審。當時負責清場的執達主任供稱,她和同事沿亞皆老街和彌敦道宣讀法庭命令,指將會移除路上的障礙物,但有示威者擋路,黃浩銘用大聲公質問執達吏:「人係咪障礙物?」現場亦有人大嗌:「唔好攞法庭做擋箭牌!」
審訊今傳召助理總執達主任趙淑文作供,她在2014年11月26日與其他35位執達吏,奉命到達旺角佔領區清場,他們在亞皆老街、登打士街、彌敦道宣讀禁制令內容,即任何人都不能阻礙禁制令。原告的代理人移除路上障礙物,亦不可堵塞馬路,否則可以是藐視法庭。趙稱行至奶路臣街時,有人群擋路,黃浩銘和黃之鋒用大聲公不斷大嗌問題。
執達吏其後與140多位戴紅帽的代理人會合,清除鐵馬、木板、雜物等,期間在場人士叫囂,多人跌倒,現場很混亂,趙的太陽眼鏡亦被推跌損毀。趙於是請求警方協助控制人群,警方則要求所有執達吏撤退至亞皆老街。
示威者曾大叫:借法庭來過橋
庭上播出當日的警方錄影片段,執達吏宣讀法庭命令後,黃浩銘和黃之鋒擋在執達吏前,黃浩銘高聲問:「人係咪障礙物?」但執達吏不回答。現場有人叫罵:「借法庭來過橋!」和「唔好攞法庭出來做擋箭牌,縮頭烏龜!」
早前法官曾質疑部份被告的認罪求情內容,與控方說法有出入,不希望控辯雙方有不一致之處。代表辯方的資深大狀駱應淦今向法庭呈上新的求情文件,法官稱會在審訊結束後一併處理。
否認控罪的9名被告包括: 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啓禧和麥盈湘。
案件編號:HCMP 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7/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