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風波.判詞解讀】梁國雄舉黃傘撕紙張 官:誇張戲劇性不莊重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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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因宣誓被「DQ」案中,梁國雄宣誓時高舉黃傘,又把寫有「人大831決議」的紙張撕碎,並拋上天,又說:「聽住各位,係好莊嚴㗎。」法官指梁的行為戲劇性和誇張,梁稱「好莊嚴㗎!」更明顯有反諷之意,認為梁宣誓並不莊嚴,不乎合《基本法》的要求。

梁國雄宣誓後撕爛人大831決定道具。(李澤彤攝)

梁國雄宣誓當日手持寫有「結束一黨專政」黃傘,斷斷續續地讀出誓詞,宣誓前後曾高呼「我要雙普選!」等口號,並把寫着「人大831決議」的紙張撕碎拋向天。

指梁當為誇張戲劇化

法官在判詞指,法例所要求的真誠莊嚴宣誓,是指候任議員的宣誓需要以正式、莊重的態度進行,向外人展示他對誓言及相關程序懷着高度的尊敬,嚴肅看待。

反觀梁當日誇張、戲劇化的行為,例如在議會內撐傘、嗌口號和撕紙,皆與宣誓無關,大大逾越該場合所要求的莊嚴及尊重。梁在作出連串誇張舉動時,更公開地說「聽住各位,係好莊嚴架」,明顯是想表達反諷的意思。

秘書長決定對法庭無約束力

梁國雄辯稱,他過去亦曾在立法會宣誓時作出類似行為,但時任秘書長和立法會主席仍將他的宣誓視為有效,梁稱他無意戲弄宣誓的法例規定,只是深信他今屆的宣誓會像以往一樣被接納。

法官以梁游宣誓案的判詞反駁,指上訴庭已指出法庭對議員宣誓是否生效有最終裁決權,無論以往秘書長和主席怎樣處理議員的宣誓,都對法庭沒有約束力。

「莊嚴」和「真誠」不須明文指引都可理解

法官區慶祥稱,「莊嚴」和「真誠」是大眾都能理解的用字,即使程度按不同場合略有不同,但議員不需要靠立法會提供清晰的明文指引,亦應能夠用常識去理解,不接納梁指責立法會應清楚列明宣誓時可以或不可以做的事。

案件編號:HCAK 22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