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旅客攜3.8萬支未完稅煙入境 疑逃稅近13萬元 判囚半年罰款500

撰文:賴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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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旅客未有向海關申報下,攜帶約3.8萬支未完稅香煙入境,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500元。

海關早前拘捕一名男旅客,攜帶約3.8萬支未完稅香煙入境,今日被判處監禁6個月和罰款500元。(海關提供)

該名25歲男子今個月13日由香港國際機場抵港,海關在他的行李檢獲約38,20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0.5萬元,應課稅值約12.6萬,隨即拘捕他。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判處他監禁6個月和罰款500元。

海關歡迎,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