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球港隊前教練騙津貼41萬認罪候判 案情揭要求運動員交出36萬

撰文: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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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球港隊前領隊古汝發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虛報運動員訓練紀錄,以詐騙香港體育學院(體院)發放政府津貼共逾41萬元,今(6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法官押後至3月7日判刑,並批准被告保釋,以待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案情指被告更有要求收到款項的運動員,向他交出部分或全部津貼,涉及共約36萬元。

廉署控香港游泳總會水球委員會前義務秘書暨水球港隊前領隊古汝發涉騙體院41萬元津貼。(網上圖片)

廉署表示,62歲被告古汝發案發時為泳總水球委員會義務秘書,亦是水球港隊領隊,負責向體院提交水球運動員的每月訓練紀錄作核實。泳總負責推廣游泳運動,以及管理水球隊等多支代表香港出賽的游泳運動隊伍。

政府2018年推出「隊際運動項目五年發展計劃」以提升本港隊際運動成績。由泳總提名的運動員,如每月訓練出席率達八成,則可獲民政事務局按五年計劃,經體院發放每月訓練津貼4,000元。

香港體育學院。(體院網站)

案情指古汝發於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間,向體院訛稱水球港隊運動員已出席其訓練紀錄上的所有訓練,體院因而向33名運動員發放津貼共逾41萬元。廉署早前接獲有關水球港隊津貼發放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製備水球港隊運動員每月訓練紀錄時,捏改相關訓練時數,以符合每月訓練出席率達八成,向體院申領每月津貼;廉署調查又發現,被告要求運動員向他交出部分或全部津貼,涉及共約36萬元。

被告今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法官彭中屏將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以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

廉署表示,一直透過執法、預防及教育,三管齊下致力維護本地體壇廉潔。(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文化體育及旅遊局、體院及泳總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署方一直透過執法、預防及教育,三管齊下致力維護本地體壇廉潔,去年為逾40個體育總會的管理人員舉辦了「體育總會誠信領導課程」,旨在提高體育總會的管治水平,以及加強處理申請資助、遴選運動員等各方面的內部監控。廉署表示,會繼續和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及體育界其他持份者合作,協助各體育總會提升防貪能力和誠信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