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水球港隊前領隊 涉虛報運動員訓練紀錄 呃體院41萬元津貼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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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0日)公布,昨日(9日)落案起訴水球港隊前領隊古汝發,於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間,涉向體院訛稱在五年計劃下獲提名的水球港隊運動員已出席其訓練紀錄上訂明的所有訓練,以詐騙香港體育學院發放政府津貼共逾41萬元。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向法院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水球港隊前領隊古汝發涉嫌詐騙;圖非涉事相片。(資料圖片)

案情指,中國香港游泳總會水球委員會前義務秘書暨水球港隊前領隊古汝發,其案發時,負責向體院提交水球運動員的每月訓練紀錄作核實,於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間,向體院訛稱「在隊際運動項目五年發展計劃」下獲提名的水球港隊運動員已出席其訓練紀錄上訂明的所有訓練。

廉署早前就有關津貼發放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在製備運動員每月訓練紀錄時,捏改水球港隊運動員的訓練時數,以讓運動員符合每月訓練出席率達八成去申領每月「隊際運動項目五年發展計劃」的4,000元訓練津貼,共詐騙體院發放津貼共412,000元。

廉署控香港游泳總會水球委員會前義務秘書暨水球港隊前領隊古汝發涉騙體院41萬元津貼。(網上圖片)

古汝發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將向法院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