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學校】外評不公開 視學報告下架 教局助長學校掩埋負評

撰文:林嘉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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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德學校管理混亂,外界本可透過查閱外評報告一窺全豹,但基於保護表現欠佳學校,教育局自2005年起不公開外評報告。
現時公眾只可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教育局索閱外評報告,但校方竟有權拒絕提供。更甚者,教育局暗中將過往公開的視學報告全面下架,公眾目前只能在學校網頁瀏覽經篩選內容,變相助長學校提供片面資訊。
有立法會議員感到震驚,要求局方交代。

興德校方曾引評學校獲外評隊讚賞「學生秩序良好,校風淳樸」。(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教育局於1997年引入質素保證視學,又於2003/04學年開始推行校外評核和重點視學,因此同時存在三類視學報告,這些報告過往可在教育局網站公開查閱。外評推行首兩年當局評核155間學校,有傳媒報道部分報告內容,如有女校領導層被批「因循守舊」,著名英中的少數教師被斥欠積極,學界向教育局施壓,局方也看到學校花費大量人力和時間應對外評,於是決定自2005年起不再公開首輪外評報告,不過後來連次輪報告也沒公開。

興德學校於2014/15年度接受外評,校方未有公開報告,所以公眾無法得知當時評核人員如何評價時任校長陳章萍的領導工作,僅可在校方的2015/16年周年校務報告找到簡短內容:「本校的學生秩序良好,校風淳樸,廣受教育局校外評核人員一致的認同和讚賞。」

教育局無聲無色將舊有視學報告全下架,局長楊潤雄(左)及副局長蔡若蓮應交待公眾可如何監察學校表現。(資料圖片/鍾偉德攝)

教局職員:外評報告是「學校自己資料」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2015/16學年起已向學校發出相關函件,要求校方把報告複印本存放校內,亦鼓勵把報告上載學校網頁或內聯網。公眾現可引用《公開資料守則》向教育局索閱外評報告,但需校方批准方可提供,本報記者上周以家長身份致電教育局公開資料組,職員指外評報告是「學校自己資料」,所以需獲校方首肯,並承認確有學校拒批。

除了外評報告,尚有更全面檢視學校表現的質素保證視學報告及重點視學報告。這些報告過往存於教育局網頁可供瀏覽,但現已找不到,教育局拒回應何時下架。70多間直資學校須在辦學協議期內接受全面評鑑,報告只會存於教育局網頁五年,逾期即下架。

現時在網上搜尋器輸入外評報告或視學報告,都會找到部分學校在網頁披露相關內容。不過資料經過篩選,公開內容以褒揚為主,多數將點出學校缺點資料刪走,更有學校僅以一兩句正面評價交代視學結果。

評核報告用字隱晦要解讀

評核報告內容狠辣?事實上一般負評內容甚少,多以正面寫法隱晦指出問題。例如稱工作計劃「涵蓋面頗闊」,實際暗指散亂無章;又常用「尚」、「宜」等字眼要求改善,實質指學校仍有不足。有意見認為主因是前線教育界人士視學往往避重就輕、讚多過貶,但學校仍拒公開報告,教局也「跪低」。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批評,教育局收起視學報告、不公開外評報告,減低學校的透明度,他將在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要求討論。他本身也是家長,直言為子女選校會參考家長口碑,查看視學報告可了解學校真正情況。「興德事件後,教育局更加有責任公開視學報告。現在反而行倒車,減低透明度,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陳章萍本月18日遭校董會通過解僱。(學校圖片)

查詢教育註冊資料需當事人批准

另外,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聘用被吊銷教師註冊的前教師張錦輝,違規入校擔任校長助理。事件再次揭露教育局拒公開教師註冊名冊,家長及公眾無法監督校方是否聘用不適當人士在校工作。申訴專員公署在2015年3月公布主動調查報告,指出教師有否註冊實關乎所有學校、學生及家長利益,因此教育局理應積極推動公開教師名冊;再者教育局根本無法完全杜絕不適當人士獲聘,公開名冊可讓公眾協助監察。

現時學校在聘用教師時,可在應徵者授權下,向教育局查詢其是否檢定教員、准用教員或曾被取消註冊,需時約一個星期。有校長指出,有時聘用代課教師十分急切,未能有足夠時間查核,恐會有遺漏。為回應公眾要求,局方已將查詢教師註冊,由只限學校擴展至公眾,但同樣需先獲有關人士授權同意,否則不受理,即公眾無法暗中向教育局查詢。若當事人拒絕,校方又包庇,作為家長有懷疑也可無奈何。

教師個人私隱不應凌駕學生利益,所以教育局應盡快跟隨申訴專員公署要求,公開教師名冊。

校董只需上15小時課程

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得以權如校監,校董會為何如此縱容?校董職責上需直接參與學校管理,局會安排校董修讀15小時基礎培訓課程,課程涵蓋財務、人力資源管理、校董職務簡介和《校本條例》。

在青衣一間資助中學擔任家長校董六年的羅太,她認為課程內容流於表面,沒有在校任職經驗的校董根本無法在短時間明白營運學校所需的法律知識,以及法例賦予校董的校政管理權力。她說過往曾發生辦學團體校董阻止其他校董出席會議和投票,「我們翻查法例後才知道,原來所有校董均有同樣的法定權力、有權參加任何會議,一眾非辦學團體校董方才群起抗議,迫使校董會收回禁令。」

資深中學校長林日豐坦言,小型辦學團體缺乏資源舉辦內部培訓,建議教育局邀請大型辦學團體合作制訂校董進修課程,讓來自小型辦學團體的校董參加。

上文節錄自第74期周報(2017年8月21日)。

原文題為《外評報告不公開 視學報告下架 公眾難以監督學校》,現題為編輯重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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