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罕有點名譴責「時光共享」 疲勞式轟炸逼客人簽長會籍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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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19日)點名譴責推廣「時光共享」的公司Great Time Universal (HK),涉及持續以誤導及威嚇等高壓手法促銷海外度假屋會籍計劃。當中包括以領取免費禮品作招徠,再於凌晨疲勞式轟炸消費者5小時,並在推銷期間指令投訴人關閉手機及要求投訴人交出身份證及信用卡。消費者簽約後,需付清十萬港元會費才可享用服務,經濟能力較弱的投訴人供款期更長逾 17 年。
《香港01》今早到涉事公司,公司尚未開門,未有職員。消委會提醒,領取禮品極有可能是銷售推廣的招徠,若遇到密集式高壓促銷手段,應在安全情況下及時報警求助。

消委會點名譴責Great Time Universal (HK)涉及持續以誤導及威嚇等高壓手法促銷海外度假屋會籍計劃。(黃永俊攝)

免費禮品招徠 推銷過程長達2至5小時

被消委會「點名」的公司名為Great Time Universal (HK) ,聲稱為營銷代理商,代表一間韓國度假俱樂部銷售「時光共享」會籍。消委會指,該公司先透過電話問卷調查接觸投訴人,並於數週或數月後邀請投訴人親自到公司領取免費禮品,通常是 5 天度假村旅遊優惠券。

到達後,隨即被職員帶進 一個播放著強勁音樂的房間,職員會先推銷「時光共享」旅遊度假會籍計劃,時間長達90分鐘。及後職員表露銷售目的,承諾為投訴人度身訂做海外旅遊計劃 ── 但條件是先簽下韓國度假俱樂部的會籍合約。若遭拒絕,職員會一再施壓。 職員慣以疲勞轟炸的方式,輪流游說投訴人,使其屈服,過程長達2至5小時,多數至晚上10時甚至凌晨,直至投訴人筋疲力竭,無奈簽署合約後才獲准離開。據稱在過程中,職員會指令投訴人關閉手機,又藉詞登記換取禮物,要求投訴人交出身份證及信用卡。

Great Time Universal (HK) 。(周景文攝)

供款期長逾17年 直至2035年

消費者簽約後,惡夢真正開始,因大部分投訴人並不清楚自己所購買的旅遊度假會籍,只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因為只有付清全額5至10萬港元的會費,會員才可預訂度假屋。至於經濟能力較弱的,亦會被逼簽訂年期較長的分期付款計劃,一般由2至8年不等;其中一個嚴重個案顯示,雖然投訴人每月只需付款100至500港元,但供款期長逾17年,直至2035年才結束。

消委會又指,雖然合約條款訂明,購買會籍的消費者可在3天冷靜期內取消合約,但取消合約將收取相當於會費總額的25%或30%作行政費。高昂的收費嚴重窒礙消費者行使取消合約的權利。另有條款訂明會員如提早兩年預訂酒店,公司會保證提供房間,否則,將全額退還俱樂部年度管理費。消委會認為這保證變相要求會員,需在兩年前預早確定度假計劃,才可獲得已悉數付款的房間保證,是不合理的要求和不切實際。消委會曾跟該公司就投訴個案進行調停工作,但該公司拒絕向消費者提供任何補償以解決糾紛,並繼續採用不良營商手法。

不良銷售手法。(消委會提供)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回應有關事件時,建議港府需就冷靜期立法,她表示立法會秘書處曾於2011年就冷靜期立法作出研究,參考了英國及新加坡的法例,強調已有不同政黨向政府提出建議,促請政府盡快立法。

另外,陳淑莊亦建議消費者委員會可用訴訟基金幫助消費者提出訴訟,過往亦有成功案例作參考。

兩年半接75宗投訴 涉款270萬港元

消委會於今年首8個月接獲48宗有關該商戶的投訴,比去年同期11宗增加超過4倍,主要涉及銷售手法。自2015年起,被點名商戶的累計投訴達75宗,佔同類投訴的75%(總數 100 宗),涉及總金額約 270 萬港元。除了4宗個案外,其餘所有個案至今尚未解決。在本年2月與消委會的會議上,該公司代表仍然堅持投訴人簽約時已充分瞭解合約中的條款。在投訴人的同意下,消委會已將10宗個案轉介至海關,進一步調查該公司有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自2015年起,共接獲被點名的「Great Time Universal (HK)」投訴達75宗,涉及總金額約270萬元。(黃永俊攝)

海關深入調查26宗舉報個案

海關回覆指,今年首8個月,共收到32宗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時光共享」舉報個案,當中包括由消委會轉介的10宗個案。海關主動向當事人了解相關情況後,其中6宗個案的當事人已撤銷舉報,海關正對其餘26宗個案展開深入調查,如發現有違反《條例》行為,會採取相應的執法行動,以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海關提醒消費者,簽訂「時光共享」會籍合約前,除衡量自己的實際需要及經濟負擔能力外,亦需細閱及了解合約的條款及細項,包括商戶的口頭承諾是否清楚列明在相關文件上,是否需要支付額外款項,如管理年費及取消合約的行政費用等。在銷售過程中,切勿隨便交出身份證明文件及信用卡予銷售人員。若不欲購買會籍,消費者應堅決表明不買服務,並立即離開現場。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需注意以下各點,以提防不良銷售手法:

如遇到以中獎或贈送禮品,吸引親身領獎時,要提高警覺。領取獎品或禮品極有可能是銷售推廣的招徠,決定前往領取前,應先問清楚是否有附帶條件。
預先與家人或朋友商量是否適宜前往領奬,尤其是否單獨赴會,若決定應約, 亦須預先通知家人或朋友赴約日期、時間及商戶地址。
當消費者遇到密集式高壓促銷手段,應保持冷靜,若真的不想購買,便應明確拒絕。如遭扣押個人物品,例如身份證、信用卡等、或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應在安全情況下及時報警求助。
認清自己的目標及需要,慎重考慮旅遊會籍是否適合自己,不要為了脫身而隨便簽約,以免日後徒添麻煩。
在簽署任何合約前,堅持先看清楚有關合約條款,不要單靠推銷員單方面的解說,亦要衡量自己的實際需要及財政狀况,避免招致金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