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限與僱主同住覆核案 政府:傭工住宿環境差?僱主空間也擠迫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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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傭司法覆核挑戰僱主同住政策今(4日)續審,政府指無證據證明同住政策會顯著增加外傭被強迫勞役的風險,雖然申請人聲稱很多外傭居住環境惡劣,但眾所周知,即使是港人僱主,居住空間亦同樣擠迫,如果外傭投訴空間不足,政府必要時可另行修例保障她們,而非撤銷同住政策。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稱外傭投訴空間不足,可叫政府修例,而非撤銷政策。(資料圖片)

無證據顯示與僱主同住曾侵害風險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今代表入境處處長,庭上逐點反駁申請人的論點,指無證據顯示同住政策會增加外傭遭受人權侵害的風險,即使外傭被強迫勞役,邏輯上亦與同住政策毫無關係。余提醒法官不可以單獨審視同住安排,而要宏觀地考慮法律已經保障了外傭的休息權利和人身自由。例如,僱主按法例需要每週讓外傭放假一天,如果不遵從法例,外傭可以向勞工處投訴,僱主將面臨刑事檢控。

「打工仔」都面對加班問題

申請人稱同住政策令外傭難以拒絕超時工作等要求,余反駁外傭有自己的經濟壓力,正如香港普通「打工仔」批絕公司加班,都會考慮會否影響與公司的僱傭關係,不少外傭借錢或透過中介來港,不敢拒絕加班可能是由於財政壓力,與同住政策無關。

有外傭透露,僱主把廁所的儲物室作為外傭的房間。(資料圖片)

可促政府修例保障外傭住宿條件

至於申請人指同住政策令外傭被迫居住在不理想的居住環境,部份要與幼童和長者同房,甚至睡在廚房,沒有獨立私隱的空間,余反稱在香港即使是僱主,居住空間同樣擠迫,外傭居住環境不足,與她們的人權被侵犯沒有邏輯關係。如果外傭投訴空間不足,其實可以由政府修例去確保她們享有舒適的空間,而非把同住政策整個撤銷。

外傭有簽定合約非強制勞役

申請人一方曾引用人口販賣受害者Zn的案例,但余反駁Zn的遭遇與外傭相去甚遠,Zn被詐騙來港工作,不清楚合約,亦不知道要被勞役工作直至何時;但外傭來港時已簽訂合約,白紙黑字,合約每兩年續期一次,不可以斷言她們受到強制勞役。

今次司法覆核的申請人是菲律賓籍女傭Nancy Almorin Lubiano,她2001年來港當家傭,但疑遭受前傭主虐待,由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她批評同住政策侵犯基本人權和勞工權益,入境處處長無權實施住宿限制外,強制留宿在僱主家的外傭被迫接受不理想的居住安排,較易受到剝削和虐待,侵犯外傭的私隱,亦令她們難以建立和維持社交聯繫。

取消政策會衍生一系列社會問題

余若海稱今次司法覆核是一場制度性的挑戰,香港現有35萬外傭,若政府取消同住政策,會衍生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包括房屋、交通和勞工問題,外傭放工後到外面居住,僱主的開支如醫療保險費用和僱員補償或會增加。政府考慮過這些問題後,決定維持現有的同住政策。

外傭覺被剝削 應向勞工處求助

對於申請人稱同住政策增加外傭被剝削的風險,余反駁這種說法有個重大的謬誤:申請人的立場是外傭應有搬出去住的權利,但如果同住真的會侵害外傭的人權,政府應該進一步強制所有外傭不准與僱主同住,而非讓她們有選擇權。法官反問,取消同住政策,不就是容許外傭感受到僱主威脅時,可以搬出去嗎?余解釋,若外傭被扣假甚至虐待,僱主已經觸犯法例,無論外傭同住或搬出去都解決不到問題,反而應該向勞工處求助。

申請人早前引用Justice Centre的外傭狀況報告,報告指每6個受訪外傭就有一人符合強迫勞役的所有指標,而其中3成半人稱休假日仍被僱主要求工作。余稱受訪外傭大多害怕僱主減人工、扣起證件和解僱她們,但沒有專家證據顯示這些剝削與同住政策有關。

案件編號:HCAL21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