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漢清:料國歌法沒追溯期 刑責與國旗國徽法相同

撰文:林景輝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常委會即將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隨即進行本地立法。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接受《香港01》專訪時,預料《國歌法》刑責與現有的國旗及國徽法一樣,即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他認為,香港普通法下,刑事罪行不會有追溯期。

過往足球賽事,不少球迷噓國歌,《國歌法》倘設追溯期,立法後未知追究與否。(資料圖片)

胡漢清昨日(2日)接受專訪,解釋他對《國歌法》看法。他指出,《國歌法》量刑準則應跟從香港普通法原則,以及參考相類似法例,即國旗及國徽法,因這是「同一類非法行為」。

至於追溯期,胡漢清重申普通法及人權法下,今日作出並非非法的行為,不會在明日突然變成犯法,「而實際上都追溯唔到」。他又指,多個國家均有國歌法,相信執法時會有經驗可考。

胡漢清又指,本周六人大常委會通過《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後,而香港未及完成本地立法前,侮辱國歌等行為雖然是非法,但因沒有條款列明刑責,便形成「法律真空」。他希望立法會以「保障主權國體,從速辦理,不作多方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