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印尼呼冤】獄中直擊 上訴失敗遭加監 盼被「逐出境」回港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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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調查時,我喺香港,但我信審訊公道,所以唔擔心,如果我知會咁,一定唔返印尼。」這是七旬港商林仲山於泗水獄中接受專訪時流露的感慨。他原本在印尼東爪哇經營礦砂開採工業,被指干犯集體貪污、損害國家利益,終要入獄,惟案件疑點重重,如審訊無視他手持的政府批文、檢控官也因其他案件涉受賄被捕等,不過他的終審上訴被駁回,更因而加監至20年,「他們想我死喺度!」協助林仲山的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設法營救,透露擬與印尼的眾議員聯手,向總統佐科維多多(Joko Widodo)呈請特赦,盼對方以人道理由把林仲山「驅逐出境」。【港商印尼呼冤】報道3之1

印尼民主黨兩名候補眾議員Lucy Kurniasari(左一)及Yosef Badeoda(中),與香港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右一)正着力協助林仲山(右二)。
佢75歲,判佢20年(監禁)等於死刑。如果佢殺人要坐監,我無嘢講,但今次真喺冤案。
林仲山的次子林加利

終審遭駁回 索價4600萬港元抵銷部分刑期

老父入獄已兩年,他的兩名兒子為了父親,一直奔波香港、印尼,為父處理上訴等事,而最近次子林加利便與梁耀忠、《香港01》記者到印尼泗水,探望在囚的林仲山。當抵達泗水第一拘留所,一行人走過冷冰冰鐵閘,進入會面室,穿藍色格紋恤衫的林仲山上前逐一握手,席上亦早有兩名印尼眾議院候補議員Lucy Kurniasari及Yosef Badeoda。

林仲山(背向者)遭判有罪當日,家人難掩悲傷。(家屬提供圖片)

林仲山雖臉帶笑容,卻難掩萎靡精神,更提到自己的案件、連親兒也未知的最新消息:上訴被終審法庭駁回,刑期上調為20年,首12年涉集體貪污,另外8年為損害國家利益,可用4,600萬港元抵銷,「佢哋想我死喺度!」兒子林加利亦忍不住直言:「有4千萬,劫獄都得啦!」

批審訊不公 悔回印尼受審

過往林仲山的兩位兒子接受訪問時,已直指審訊疑點重重,如檢控官於其他案件也涉受賄被捕;控方未列出林仲山與誰人「集體」貪污、賄賂方式及金額,亦未經精算部門審計礦場如何令印尼損失4,000萬港元;原審的反貪污法庭亦無視辯方呈上的政府批文、公函及稅表,完全信納檢控書,判定林仲山有罪。

回顧2年前的裁決,林仲山坦言,他的公司被印尼當局調查時,他身處香港,但因相信審訊公平,故無擔心並返印尼受審,「如果我知會咁,一定唔返印尼。」

眾議院候補議員提出會向印尼總統佐科維多多提出特赦林仲山,圖為佐科維多多(穿白衣者)今年4月訪問香港。(資料圖片/呂凝敏攝)

兩地議員聯手 循行政外交途徑營救

當地司法制度容許被告經歷終審後提呈司法覆核,惟排期逾年,本身是律師、將加入主理法律及人權的眾議會第三委員會的Yosef Badeoda指,明年初上任後,將動議眾議院跟進個案,讓法院知道案件層次升級,加快處理,以撤控為最終目標,而梁耀忠將以香港立法會議員身份,去信印尼議會作為動議的「藥引」。如覆核結果未獲接納,兩人聲言會向總統佐科維多多呈請特赦。

梁耀忠則指,林仲山獲當地部門批出的5年期長期居留證,明年5月便到期,外國人若被判超出逗留許可的刑期,一般需完成服刑,再由出入境部門發出臨時證件離境,但有鑑於林仲山年事已高,且身體虛弱,建議特區政府特事特辦、在其證件到期時提出檢視個案,與印尼政府聯手以人道理由把林「驅逐」出境。

家屬帶同梁耀忠(左一)及記者,連續兩日到獄內探訪林仲山(右一),林多次申冤堅稱自己沒有犯罪。
泗水總領事館副領事彭懌牧(左二)會見林加利(左一)及梁耀忠(左三),跟進案件情況。(邱靖汶攝)

另外,林仲山的家人之前曾求見中國駐印尼大使謝峰,但一直不果,如今謝峰也已調任至香港,出任外交部駐港特派員。而林仲山家人此行終獲中國駐印尼大使館臨時代辦大使孫偉德接見,席上孫偉德重申,外交部難以干涉他國司法制度,但同意可研究從人道因素,向印尼政府交涉。